安顺场镇
地名由来:安顺场镇,河水暴涨,冲田毁屋后,曾择址重建,取“山镇久安、河流顺轨”之意得名。
2019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安顺场镇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安顺场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石棉县辖乡。解放初属越西县安顺乡,1951年析入筹建中的石棉县,1952年置安顺乡,1958年建公社,1985年置安顺彝族乡。位于县境中北部,距县城9公里。面积202平方公里,人口0.6万。石(棉)九(龙湾坝)公路过境。辖安顺、小水、新场、魁沙、松岗、麂子坪6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采矿、水电、木材加工等业。农业主产玉米、小麦、水稻、薯类。为全县蚕茧生产和秸秆氨化养牛基地之一。土特产有板栗、核桃。1863年5月,太平天国石达开率部西征,全军殉难于此。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在此强渡大渡河成功。境内建有“中国工农红军强渡大渡河纪念碑”和“红军长征展览室”,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撤销安顺彝族乡和先锋藏族乡,设立安顺场镇,以原安顺彝族乡和原先锋藏族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安顺场镇的行政区域,安顺场镇人民政府驻安顺村三组66号。
历史沿革: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安顺乡。
1928年,属越西县。
1951年,划归石棉县。
1952年,设安顺乡。
1958年10月,安顺、先锋2乡合并为安顺公社。
1962年5月,先锋公社析出。
1984年3月,公社改乡。
1985年7月,改安顺彝族乡。
2019年12月11日,撤销安顺彝族乡和先锋藏族乡,设立安顺场镇,以原安顺彝族乡和原先锋藏族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安顺场镇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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