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告(2017年第34号)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8年17号)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告
2017 年 第 34 号
为保障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精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2017年6月30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测绘野外队老干部离休后是否继续发给野外工作津贴的复函》等23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颁发〈测绘成图、成果资料实行部分收费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等13件规范性文件废止。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凡我局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上述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原则上不再作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依据。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的情况,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衔接工作。
特此公告
测绘地信局
2017年12月11日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注:《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测绘地信局网站。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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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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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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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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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测绘成图、成果资料实行部分收费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测发字第76号〔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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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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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测绘产品收费标准》的通知(国测发〔1987〕4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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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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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布《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国测发〔1988〕3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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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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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图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法字〔20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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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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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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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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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工艺性宝石地球仪进行地图审核意见的函(测管函〔200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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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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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测办字〔200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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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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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权限问题的批复(测办〔2005〕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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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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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公开地图上表示民用机场的通知(国测成字〔2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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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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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使用中国示意性地图的通知(国测图字〔2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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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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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测财字〔200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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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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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测办字〔20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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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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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公开地图上表示新增民用机场的通知(国测图发〔2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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