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潍坊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市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三)负责制定市级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验收。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发展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统筹软科学研究。
(六)编制全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国际、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七)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和海洋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参与管理全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指导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八)组织参加国家、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等建设。
(十)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一)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国(境)外专家来我市定居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市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职责分工
关于行政复议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市科技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维稳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机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宣传、新闻发布、年鉴史志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职工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外国专家与科技合作科。牵头组织拟订有关科技发展政策。负责科技工作考核奖励总协调调度、组织申报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参与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监督实施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指导、申报和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科技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监督实施和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全市科普统计工作。负责国际科技合作、军民科技融合项目的组织申报、监督实施和服务工作。
负责院士工作站、科技合作平台等的建设指导、组织申报、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市政府安排的与有关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负责国家、省、潍坊市相关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国(境)外专家来我市定居政策;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团组出国及出国(境)培训事项。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
(三)科技发展计划科。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市科技计划布局。负责拟定高新、农业、社发领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农业、社发领域科技计划推荐、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推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推荐、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扶贫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荐入库工作。参与拟定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
(四)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科。承担国家、省和潍坊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
寿光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副局长、市外专局局长1名;科长(主任)4名,副科长(副主任)2名。
寿光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寿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张天华
寿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外国专家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付翠敏
寿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王彦钧
寿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朱润之
潍坊(寿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刘蕾
山东省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保留副科级):国家进
寿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潍坊(寿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发展与规划处主任:孙秀芹
寿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潍坊(寿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朱志强
寿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寿光市科技合作中心保留副科级干部:刘冰
所获荣誉
2021年2月25日,寿光市科学技术局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称号。
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