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4 04:08

地名由来:大新县人民政府驻地。清康熙年间(1662—1722),以料石砌城,形似桃子,故名。

2020年8月,经过复查审核,桃城镇继续保留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2017年3月,桃城镇被命名为第十六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村镇。

2014年7月,桃城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概况】 桃城镇是大新县党委、政府机关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位于大新县中部。辖社区3个,村委会11个,村(居)民小组227个。有自然屯136个。2004年,全镇总人口6.89万人,其中农业4113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75‰。行政区域面积238平方公里,有林面积3793公顷(为二类调查数,不含农场、县局、矿区,以下各乡镇同),年末耕地面积3848.93公顷。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6937.53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010.87公顷,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220公顷。粮食总产量14124吨。甘蔗种植面积1933.33公顷,入厂原料蔗96759吨(2004/2005年榨季,以下各乡镇同)。水果总产量4500吨,其中龙眼产量2500吨。肉类产量4119吨。水产品产量2036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878万元(当年价,以下各乡镇同),其中农业总产值6908万元。新建沼气池508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16万元(实际数,以下各乡镇同),一般预算支出38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53元。是广西乡镇企业工业集中区之一。主要旅游景点有观音山、弄月镜台、桃城古城墙等。年内,桃城镇获大新县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一等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三等奖、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三等奖、经济发展奖、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财税收入增长】 2004年,桃城镇坚持培植财源与强化征管并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抓好增收节支,财政持续平稳发展。全年财税组织收入完成7523.38万元(辖区内收入),完成任务的106.56%。其中:国税完成4463.20万元,完成任务的105.50%;地税完成2948.60万元,完成任务的108.10%;财政收入完成111.60万元,完成任务的111.04%。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及附加征收完成72.40万元,耕地占用税14.40万元,契税24.60万元,分别完成任务的100.56%、128.18%、140.57%。

历史沿革:

元初,养利羁縻州改为土州。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养利改隶太平路。

1956年3月,大新县改隶桂西僮族自治州。

1957年12月,大新县改属邕宁专区。

1958年12月,大新县撤销,与天等县合并置新英县(治龙茗)。

1971年,大新县改属南宁地区。

1994年12月,桃城镇并新振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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