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

联合创作 · 2023-07-24 14:36

地名由来:因汉高祖五年(前202)置县时县境位于豫章郡之南,故名“南城”。南城从建县起,除西晋太康元年(280)至西晋灭亡(316)时曾改名“新南城”外,县名“南城”一直沿用至今。

聚星塔

2022年12月,南城县被认定为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2年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南城县为国家级制种大县(水稻)。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南城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南城县人口数量为28.63万人,位列抚州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818位,位列江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66位。

2019年10月,南城县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19年3月,南城县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原中央苏区片区)。

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授予南城县“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四批)”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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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是省委、省政府规划的抚州副中心城市,是省直管试点县,位于江西省东部、抚州市中部,县域面积1698平方公里,辖10镇2乡150个行政村,总人口35万,城市人口18.4万,城镇化率57.3%。

概括来说有三个特点:

一是枢纽之城。南城自古就是“踞八闽之咽喉、控百粤之襟带”,境内一条铁路(向莆铁路)、两条高速(福银高速、济广高速)、三条国道(206国道、316国道、昌厦公路)交汇贯通,规划中的腾桥民用机场离县城20余公里,抚州到南城的快速通道、南城—宜黄—崇仁—丰城的加密高速也正在规划中。

二是实力之城。南城素有“赣抚粮仓”之美誉,江西七大水库有2座大型水库坐落南城。全县耕地面积30万亩、林地170万亩、可利用水面14万亩,是全国食品工业强县、粮食高产创建县、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全省果业“十强县”、水产“十强县”、第一个“吨粮田县”,2018、2019年连续蝉联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县。近年来,南城围绕“一核中心区”定位,按照“搭平台、育龙头、破难题、扶实体、产集聚、建机制”的思路,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校具(教育装备)、中医药三大产业集群,积极打造1500亩电子信息产业园、1500亩教育装备(校具)产业园、1500亩中医药产业园,产业聚集效应正逐渐显现。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152.97亿元,增长3.9%;财政总收入17.57亿元,增长1.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75亿元,增长3.7%。

三是魅力之城。南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迄今已有2223年的历史,是江西建县最早的18个古县之一,素有“赣地名府、抚郡望县”之称。明太祖朱元璋六世孙益端王朱佑槟曾就藩于南城,史称建昌府。悠久的历史,孕育了-长寿文化、洪门益王文化、建昌帮中药文化等影响深远的地域文化。如今,我县围绕“洞天福地、养生南城”的目标定位,以“两河”(盱江河、黎滩河)为主轴,以“一山一水”(-山、洪门湖)为两翼,以聚星塔、万年桥、古镇古村为重要补充,开启了南城全域旅游发展的新局面,-山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旅游开发市场化步伐加快迈进。

历史沿革:

夏商时期,南城属古扬州。

春秋战国时,南城属吴;吴亡于越后,南城属越;越亡于楚后,南城属楚。

秦统一全国后,划全国36郡,南城属九江郡。

高祖刘邦在汉高祖元年建立西汉,不久在今江西境内置豫章郡。

为拱卫郡守郡城,当时先后在周边划出了18个县,南城为其中之一。

汉高祖五年(前202),在南城的硝石镇(今淹入洪门水库中)筑城置县,因在豫章郡城之南而称南城。

明代李贤等人所撰《明一统志》卷五十三在建昌府领县条下载:“南城县,附郭。

本汉旧县,以在豫章郡城南,故名。”其范围相当于今天的抚州市。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建临川郡,郡治南城县。

同年迁临汝县,南城属临川郡。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县治由硝石迁至榻埠街(今建昌镇九鼎一带),改名为新南城。

在《宋书》之《州郡二》中说:“南城男相,汉旧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曰新南城,江左复旧。”东晋元帝建武元年(317),复称南城。

两晋时期均属临川郡。

南朝齐建元元年(479),临川郡治迁南城县,隋开皇九年(589),改临川郡为抚州,州治迁临汝县。

历110年。

隋唐属抚州。

南唐后主九年(969),升南城县为建武军。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改建武军为建昌军,军治仍设在南城县。

南城为建昌军所辖。

元改军为路,明改路为府,南城仍为建昌路、府治所。

清袭明制,仍为建昌府治。

建昌府的设置直至清代灭亡。

东汉和帝永元八年(96),析南城县西、北部(今临川、金溪、东乡、崇仁、宜黄、乐安)置临汝县,三国吴太平二年(257)析东部、南部置永城、东兴、南丰3县,均属临川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东兴、永城和南丰3县入南城县;唐武德五年(622),复析置东兴、永城县,两年后废入南城县,景云二年(711),复析置南丰县,两年后又废入南城;开元八年(720),再析建南丰县。

宋绍兴八年(1138),析南城县东南5乡置新城县(今黎川县);明万历六年(1578),析东北境56都至73都置泸溪县(今资溪县)。

1952年,划金溪县临坊、黄狮入南城县沙洲镇,南城县成今日境域。

1912年,直属江西省。

1914年,属豫章道。

1926年,直属江西省。

1932年,属江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南城县。

1935年,改江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为江西省第七行政督察区,南城属七区,专员公署设南城县。

1949年10月1日,改第七行政区为抚州专区,专员公署迁抚州镇,南城属抚州专区。

后抚州专区改名抚州地区,南城属抚州地区。

2000年6月,抚州撤地设市,南城属抚州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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