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4年高职对口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测试
我院会同34所区内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4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二、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中高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9:00-3月8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分类考试招生”栏目中的“广西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查找招生联盟院校网站,从院校网站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对口招生考生报考费11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
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9:00。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缴费后不予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选择考点
考生完成缴费后,选择考点,考点选择成功,方视为申报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申报成功后,于2024年3月20日9:00-3月24日9:00,再次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对口招生(含“2+3”直升)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一)测试时间
(二)测试方式
测试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测试以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三)测试内容
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600分。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
(四)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考点(另设2个备用考点), 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考场安排由系统随机安排。考点设置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附。
(五)入场要求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本次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四、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和排位规则
1.计分办法
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由联合测试成绩和附加分组成,其中联合测试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组成。
2.排位规则
考生的成绩排位,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总成绩—附加分-联合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即: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附加分排序,附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二)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加分标准及申请方式
序号 |
附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院校根据2024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10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申请附加分; 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3.只认可考生在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8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
5 |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20分 |
6 |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10分 |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2)附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于2024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进行公示。
(三)成绩查询
2024年4月1日后,联合测试成绩及成绩的一分一档表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和广西高校联盟信息网公众号、大篷车宣传小程序进行公布,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以及本人成绩的排位。
五、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一)填报时间。
(二)批次设置。
我院只设高职对口招生普通批次。普通批供所有参加了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填报,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5日。
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高职对口招生普通批
(1)报考我院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我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该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定后,我院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在学校官网(网址:https://www.gxbszy.cn)对外公布)的考生,不予录取。
(2)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计划录取。
(3)我院对进档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进档的第一专业,由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进档的第二专业,由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时,将按如下规则从高到低排名录取:总成绩—附加分-联合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若考生所填专业均不能满足时,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后调剂”的原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填报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4)每轮投档后,我院将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4月26日前在我院网站的招生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重要提示
(一)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教育部规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已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学院概况
5.办学地点:第一校区(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
6.学院网址:https://www.gxbszy.cn
7.联系电话:0776-2886698,0776-2893989
九、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重点提示 |
2024年3月1日9:00 -3月8日18: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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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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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分类考试招生”栏目中的“广西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缴费→选择考点。缴费截止时间:3月8日19:00。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缴费→选择考点。缴费截止时间:3月8日19:00。 方法三:从百色职业学院网站“快速导航”的“单招/对口报名”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缴费→选择考点。。缴费截止时间:3月8日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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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 –8日 |
考生网上申请附加分 |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 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https://www.gxzslm.cn/ |
2024年3月20日9:00-24日9:00 |
打印准考证 |
考生申报成功后,于2024年3月20日9:00-3月24日9:00,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
2024年3月24日下午9:30-11:30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 |
1.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2.按考务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测试。 |
2024年3月18日-29日 |
加分公示 |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4年3月18日-3月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https://www.gxzslm.cn/上公示。 |
2024年4月1日后 |
成绩查询 |
考生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以及本人成绩的排位。 |
2024年4月8日10:00 -10日10:00 |
考生填报志愿 |
1.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2.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 3.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 4 个院校,每个院校最多填报 10 个专业。 |
2024年4月15-21日 |
录取 |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录取原则详见《百色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
2024年4月22日10:00-23日10:00 |
征集志愿 |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
2024年4月24-25日 |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高职对口招生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2024年4月26日前 |
公示录取名单 |
1.按文件要求,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登录百色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gxbszy.cn,在快速通道栏内点击进入“招生信息网”查询。 3. 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
5月10日后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其它
(一)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