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气象局
历史沿革
钦州市气象局始建于1965年9月,始建时为钦州专区气象台,1978年12月,自治区气象局征得中央气象局和自治区党委同意,将地区气象台改称地区气象局,1994年9月改称为钦州市气象局,现管辖灵山、浦北两个县级气象局以及市局直属的钦州地面观测站。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不设立气象机构,其气象业务由钦州市气象局管理。
人员编制
钦州市气象局现有本部有干部职工5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3人、事业编制45人),其中大学本科28人,大学普通班2人,大专12人,中专及以下16人;具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35人。
主要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值班、应急安全管理、政务信息、目标管理、调研综合、文秘、外事、气象宣传、办公自动化及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负责市局的接待联络、办公用品管理、车辆管理及服务;负责会议安排、年鉴、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永平
业务科(行政执法办公室)
组织协调钦州市行政区域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全市气象监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及气象预报、警报、预警信号等其它气象信息资料统一发布的协调管理;负责全市测报、预报服务农气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市级气象装备的运行管理、运行保障和计划供应,组织设备巡检、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持;为县站提供装备的维修指导和技术支持、应急保障以及对储备维修器材的供应管理。负责自治区、市科研课题的立项申请和组织实施;制订本市业务科技工作计划、科技工作总结;负责气象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参与全市气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协助编制钦州市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管理及技术装备保障等工作。负责气候资料室管理,完成本级资料的收集、上传和分发;负责所属台站气象原始档案资料的归案工作;加强资料业务工作,增加资料质量控制、应用开发以及不同观测系统资料的比对、分析和评估工作。兼管气象学会工作。
负责本市气象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和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钦州市行政区域的气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市气象局行政许可;负责本市气象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气象科技服务的管理、协调与指导。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负责人:郭兴业
人事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全市气象部门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科技专业技术人员等各项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气象部门人才吸收、培养、使用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气象人员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气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局的计生工作。负责社保、医保工作。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和信访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赖裕坤
直属单位
钦州市气象台(钦州市海洋气象台)
承担天气、气候、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相关工作和雷电轨道业务中雷电监测、预报预警业务等;承担本地基本气象业务及决策气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预报、警报等及其他气象信息发布等工作;开展和指导县局搞好预报服务;负责研制有利于提高预报质量且适用于本地区的天气预报方法;负责气象灾情的收集、上报和评估工作,对上级的气候监测、诊断和短期气候预测产品补充订正和应用服务;协助做好科研课题的立项申请和组织实施,撰写业务技术和研究成果的总结及应用指导;负责本级和所属县级台站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建设。负责本级计算机网络、通信线路、资料收集与监控系统、信息处理系统、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行及保障。协助做好全市的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实施、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协作做好电视天气预报制作、手机气象短信和“12121”电话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朱敬海
钦州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
负责地面观测、生态和农业气象观测和农气生态情报预报服务、行政后勤管理以及为原县级钦州市即钦南区、钦北区和钦州港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提供气象服务及观测资料保管。
负责钦州沿海海洋生态、海洋气象等综合观测拓展和新增的观测业务。
负责人:陈明艳
钦州市防雷中心
协助做好全市防雷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气象局所在城市的城区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安全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分析鉴定和评估;负责全市防雷计量认证;开展防雷技术研究开发;负责全市防雷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负责人:朱明
钦州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钦州市气象局影视宣传中心)
负责全市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负责全市气象科技服务市场开发;协助开展;负责全市的有偿性专业气象服务、气象影视业务、气象短信、气象信息电话、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偿气象资料服务等气象科技服务项目的经营管理;负责宣传、推广、贯彻执行相关气象科技服务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气象科技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负责短时天气预报方面的公益性服务以及雷达维修和日常维护;负责服务效益收集上报等工作。
负责人:农成万
钦州市气象局财务服务中心
赋予计划。在钦州市行政区域内,负责编制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落实完善地方气象事业的计划财务体制及投入机制;负责对中央和地方气象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科技服务和其它专项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资金运作的监管;负责编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总体预算和决算;负责基本建设和台站综合改善项目方案的设计上报,并对建设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结(决)算进行审查;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查和日常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政府采购法规和的执行;负责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加强对的保值增值考核和经营收益的分配;负责部门综合统计和其它专项统计工作,提供统计分析服务;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负责指导、监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代理市局本级、独立核算的直属单位以及所辖县局的财务服务工作。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负责代理各单位的资金结算、凭证填制、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制订规范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各单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定期提供资金使用效益、财务收支分析报告,为各单位提供优质的财务服务;代理编制各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和项目投资计划以及国有资产和综合统计报表;为各单位进行税收筹划,并办理各类税费的申报、缴纳和职工工资的发放;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黄忠艳
钦州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市局机关后勤服务、物业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和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负责本局基建(含零星土建、维修)和固定资产管理。
负责人:罗远晖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