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普〔2022〕52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业共31个,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考查及报名方法
(一)考查办法
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招生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学校办学条件、考生报考规模,制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下称综合考查,其中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参加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方案,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二)报名方法
已报名广东省 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并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2月28日至3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由于征兵政策调整,将在2023年3月底前对3月份退役的考生组织一次补报名,具体内容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三)综合考查
省招生办在2月24日前根据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人数足额安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总计划,并分院校下达。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2月28日至3月2日期间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考生填报拟参加的综合考查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每位考生最多可参加5个院校专业组的综合考查,不需填报具体专业。我校“专业组31”和“专业组32”有前置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仔细查阅附件。如因不符合我校专业组前置专业或身体条件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考核方式
线上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已具备的专业能力或技能(可展示或说明)、对所报专业的认知和了解、老师提问问题等。
2.面试时长:5~10分钟
3.面试要求:
(1)仪容仪表:考生应该保持仪表整洁,着装整齐。不得穿戴首饰、口罩和帽子;确保全身影像,建议适当走动。
(2)言行举止:考生在面试中应注重个人言行举止,面试语言仅限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内容需积极正面;不得出现仪表或言行举止不雅现象以及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3)清晰度:包括画面清晰度和语言表达清晰度。
4.评分方式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组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面试小组,规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详细工作流程,保证综合考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5.面试安排
在线面试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在线面试;在线面试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具体面试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未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成绩公示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
6.考试费
报考费40元/科,交费方式请留意学校官网、官微。
四、志愿填报
2023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具体安排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五、录取原则
(一)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根据广东省招办相关规定按 1:1 比例进行投档,不统一划定最低投档分数线。我校在投出考生的专业组,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二)我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在普通专升本录取前进行,待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的投档录取。
六、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采取独立编班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七、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注意事项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二)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三)由于征兵政策调整,将在2023年3月底前对3月份退役的考生组织一次补报名,具体内容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四)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三路638号
联系电话
020-87478354、87478449
020-87478346、87478476
邮箱地址
zjc@gzist.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sb.gzist.edu.cn/
十、相关申诉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黄菲青
监督电话:020-87478489
传 真:020-87478489
电子邮箱:jcs@gz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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