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乡

联合创作 · 2023-08-13 14:11

地名由来:“兴旺、和平”之意。

兴和乡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东北部河夹芯子片中心,诺敏河南岸,距绥化市区32公里处,交通非常便利。兴和朝鲜族乡历史文化悠久,民族特色鲜明,是极具保护和利用价值的民族文化乡镇,是民族风情的集中体现。全乡978户,总人口3763人(其中:2271人在埠外劳务输出),乡域面积2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608亩,是该市寒地黑土水稻主产区,是国家绿办授予的A-绿色食品水稻生产基地。其中朝鲜族占总人口97.89%,是全市唯一的朝鲜族民族乡。农民住房砖瓦化率达92.5%,电话、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电脑入户率达12.5%,宽带上网率达100%,自来水入户率达6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5‰。

兴和乡政府机关干部18名,村干部6名、组干部10名。辖2个行政村,7个自然屯,13个村民小组。党员有232名。乡-兼乡长金正德,人大主席金建华。兴和乡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以四新(新班子、新形象、新业绩、新气息)教育为统领,实施班子队伍建设带乡村、重大项目牵动富乡村,民主决策监督管乡村的战略,坚持“规划优先,发展为重、统筹协调,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方法,按照打造“生态兴和、投资兴和、实力兴和”的目标,从全乡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加快发展作为最大的、最硬的、最根本的任务,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克服万难,以超常人、超常规,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理念,抢抓机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8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地完善民俗村建设设计图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推进,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200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乡镇。历史沿革:

1933年,为于增屯。

1936年,设兴和村。

1945年抗战胜利后,隶属双河区。

1949年,分为兴和、新民2村,后新民村改名勤劳村。

1951年,改隶第十二区。

1956年4月,设兴和乡,划分为兴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勤劳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9月,兴和乡并入双河公社。

1962年,从双河公社划出成立兴和公社,1984年,改为兴和朝鲜族乡,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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