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0:10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9.5万平方米(约合1641.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1平方米;生师比18.3专任教师134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7.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485.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708.9元;图书234.2万册,生均图书90.0册。

二、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在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

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含师范、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师范、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含专升本)、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含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含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含中外合作办学)。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非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3+1+2 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招考方向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 / 生)
1
020301H
金融学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中外合作办学
经济学
40000
2
020401H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中外合作办学
经济学
40000
3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经济学
12000
4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经济学
12000
5
030101K
法学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法学
4800
6
030301
社会学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法学
4800
7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法学
4800
8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 思想政治
师范
法学
4800
9
040101
教育学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师范
教育学
4800
10
040104
教育技术学
四年
3-6
文理
物理
师范
理学
5200
11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师范
教育学
4800
12
0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师范
教育学
4800
13
040201
体育教育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师范
教育学
4800
14
040202K
运动训练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教育学
10000
15
040204K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教育学
10000
16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师范
文学
4800
17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师范
文学
4800
18
050201
英语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师范
文学
4800
19
050201
英语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文学
4800
20
050203
德语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文学
4800
21
050202
俄语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文学
4800
22
050204
法语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文学
4800
23
050207
日语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文学
4800
24
050261
翻译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文学
4800
25
050301
新闻学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文学
4800
26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文学
4800
27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3-6
物理
师范
理学
5200
28
070201
物理学
四年
3-6
物理
师范
理学
5200
29
070301
化学
四年
3-6
物理 +化学
师范
理学
5200
30
070904T
古生物学
四年
3-6
物理

理学
5200
31
071001
生物科学
四年
3-6
物理 +(化学或生物)
师范
理学
5200
32
071102
应用心理学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师范
理学
5200
33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6
物理

工学
5200
34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
物理

工学
两年4800 ,后两 13500
3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
物理
师范
工学
5200
36
080901 H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
物理
中外合作办学
工学
45000
37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年
2-4
---
---
专升本
工学
11000
38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6
物理

工学
两年4800 ,后两 13500
39
080902
软件工程
二年
2-4
---
---
专升本
工学
11000
40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3-6
物理

工学
两年4800 ,后两 13500
41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3-6
物理

工学
5200
42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3-6
物理

工学
5200
43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四年
3-6
物理

工学
5200
44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工学
5200
45
082703
粮食工程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工学
5200
46
120202H
市场营销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中外合作办学
管理学
40000
47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12000
48
120402
行政管理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5200
49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5200
50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12000
51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5200
52
120901K
旅游管理
二年
2-4
---
---
专升本
管理学
5200
53
120902
酒店管理
四年
3-6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5200
54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美声、民声、钢琴、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西洋管弦乐
艺术学
10000
55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中国乐器演奏
艺术学
10000
56
130202
音乐学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师范
艺术学
10000
57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58
130301
表演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侧重于服装表演
艺术学
10000
59
130301
表演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戏剧与影视表演
艺术学
10000
60
130301
表演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京剧表演
艺术学
免收学费
61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2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3
130401
美术学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师范
艺术学
10000
64
130402
绘画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5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6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7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3-6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 8
060101
历史学
四年
3-6
历史
师范
历史学
48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缴纳学费实施办法(试行)》沈师大校发【2009】12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六、国际交流合作

1.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是沈阳师范大学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实施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采取“4+0”和“2+1+1”模式,即学生可在国内学习中美双方全部课程从而获得中美双学位,也可在国内学习2年,到美国学习1年,再回国学习1年,获得中美双学位。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

2如果选择“2+1+1”模式,学生在二年级结束时所修完的美方课程和英语类课程平均分80分以上,可自愿申请赴美方合作校学习一年,四年级时回国继续学习。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平均绩点达到2.0),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的条件者,可获沈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同时获得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BBA,即商业管理学士学位。

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jsj.moe.gov.cn/),沈阳师范大学(www.synu.edu.cn)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www.dbs.ie)采取“3+1”模式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编号MOE21IR2A20212207N),学制四年,由中爱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旨在培养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的应用型工程人才,培养方向侧重于数据分析与大数据。

该项目前三年须在沈阳师范大学学习,在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外方要求后,第四年须赴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沈阳师范大学颁发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毕业证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颁发的计算机理学学士(荣誉)学位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并出具相应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生在就读期间,如因学习或语言成绩未达到出国要求,或因个人身体、家庭等原因提出不出国申请,经批准可继续在沈阳师范大学学习,学生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获得沈阳师范大学颁发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毕业证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收费标准为45000元/生/年,在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就读期间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爱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学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调整。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艺术类、体育类: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辽宁省

我校各专业在辽宁省将按物理学科类或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学(师范)、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其他省份: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体育类:投档考生按辽宁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我校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划定文化和专业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专项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对具备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分别降低50分和30分录取。

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3)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录取批次: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次

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6574436  

024-86592067(传真)

024-86592982(监督)

招生网址:http://zs.synu.edu.cn

 

 

                                    

                                                              沈阳师范大学

                                                              2022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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