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千阳县统计局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0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2]
千阳县常住人口为9951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3959人相比,减少24449人,降低19.72%,年平均降低率为2.17%。
二、全县常住人口分布
表2—1 全县常住人口分布
单位:人、%
地区 | 常住人口数 | 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县 | 99510 | 123959 | 100.00 | 100.00 |
城 关 镇 | 49547 | 40413 | 49.79 | 32.60 |
崔家头镇 | 4231 | 8020 | 4.25 | 6.47 |
南 寨 镇 | 13825 | 24636 | 13.89 | 19.87 |
张家塬镇 | 10510 | 16519 | 10.56 | 13.33 |
水 沟 镇 | 11555 | 17035 | 11.62 | 13.74 |
草 碧 镇 | 8418 | 13310 | 8.46 | 10.74 |
高 崖 镇 | 1424 | 4026 | 1.43 | 3.25 |
图2-1 千阳县1953—2020年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据对比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9421户,集体户662户,家庭户人口为96061人,集体户人口为344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4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97人。
四、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8267人,占98.7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43人,占1.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4327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下降0.15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22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上升0.1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千阳县统计局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0957人,占51.21%;女性人口为48553人,占48.79%。总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22下降为104.95,下降3.27个百分点。
图3-1 千阳县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图3-2 千阳县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比
二、各镇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7个镇中,总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镇有1个,在100至110之间的镇有1个,在110至120之间的镇有3个,在120以上的镇有2个。
表3-1 各镇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千阳县统计局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0时我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309人,占17.39%;15-59岁人口为 59323人,占59.62%;60岁及以上人口为 22878人,占22.9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090人,占16.1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0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71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94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 龄 | 人口数 | 比 重 | |
总 计 | 99510 | 100.0 | |
0-14岁 | 17309 | 17.39 | |
15-59岁 | 59323 | 59.62 | |
60岁及以上 | 22878 | 22.99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6090 | 16.17 |
二、全县各镇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7个镇中,15-59岁常住人口占总常住人口比重在60%—65%之间的镇有3个,在60%以下的镇有4个。
城关镇65岁及以上老年常住人口占比低于全县,其他各镇均高于全县,其中3个镇超过20%。
表4-2 各镇常住人口年龄构成占比
单位:%
地区 | 占总人口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
全 县 | 17.39 | 59.62 | 22.99 | 16.17 |
城 关 镇 | 20.75 | 61.20 | 18.05 | 12.42 |
崔家头镇 | 12.34 | 56.96 | 30.70 | 22.10 |
南 寨 镇 | 14.07 | 56.58 | 29.35 | 20.85 |
张家塬镇 | 12.85 | 56.06 | 31.09 | 22.92 |
水 沟 镇 | 15.97 | 59.81 | 24.22 | 16.96 |
草 碧 镇 | 14.47 | 60.68 | 24.85 | 17.44 |
高 崖 镇 | 10.32 | 60.39 | 29.29 | 19.80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千阳县统计局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1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26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19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5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243人上升为825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416人上升为1131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984人下降为393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021人下降为30603人。
表5-1 全县常住人口中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
地区 | 大学 (大专及以上) |
高中 (含中专) |
初中 | 小学 | ||||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
全 县 | 8216 | 8.26 | 11261 | 11.32 | 39191 | 39.38 | 30453 | 30.60 |
城 关 镇 | 5752 | 11.61 | 7818 | 15.78 | 18462 | 37.26 | 12803 | 25.84 |
崔家头镇 | 286 | 6.76 | 340 | 8.04 | 1953 | 46.16 | 1091 | 25.79 |
南 寨 镇 | 856 | 6.19 | 1225 | 8.86 | 5993 | 43.35 | 4557 | 32.96 |
张家塬镇 | 427 | 4.06 | 751 | 7.15 | 3942 | 37.51 | 4286 | 40.78 |
水 沟 镇 | 531 | 4.60 | 557 | 4.82 | 4458 | 38.58 | 4267 | 36.93 |
草 碧 镇 | 317 | 3.77 | 505 | 6.00 | 3880 | 46.09 | 2750 | 32.67 |
高 崖 镇 | 47 | 3.30 | 65 | 4.56 | 503 | 35.32 | 699 | 49.09 |
表5-2 各镇每10万、每万、每千常住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万人、千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6年上升至8.86年,提高0.5年。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城关镇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县水平,其他各镇均低于全县水平。水沟镇、高崖镇人口受教育年限低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水平。
表5-3 各镇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 2020年 | 2010年 |
全 县 | 8.86 | 8.36 |
城 关 镇 | 9.76 | 9.37 |
崔家头镇 | 8.29 | 7.97 |
南 寨 镇 | 8.57 | 7.92 |
张家塬镇 | 7.83 | 7.65 |
水 沟 镇 | 7.56 | 7.97 |
草 碧 镇 | 8 | 7.89 |
高 崖 镇 | 7.59 | 7.65 |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38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506人,文盲率[3]由3.95%下降为3.40%,下降0.5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及人户分离人口情况
千阳县统计局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7801人,占48.04%(人口城镇化率);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1709人,占51.9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196人,增长30.59%;乡村人口减少35645人,降低40.81%。
图6-1 千阳县2000-2020年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数据对比
二、人户分离人口[3]
表6-1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数据构成
单位:人、%
指标 | 2020年 | 2010年 | ||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
全县人户分离人口 | 25410 | 100.00 | 7717 | 100.00 |
其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 | 24396 | 96.01 | 7537 | 97.67 |
省外人户分离人口 | 1014 | 3.99 | 180 | 2.33 |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2541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7693人,增长2.3倍。其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01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834人,增长4.63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七号)
家庭户人口居住情况
千阳县统计局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家庭户人口居住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家庭户住房面积和间数
全县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2.38平方米,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2.21平方米相比,增加了10.17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32间,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间相比,增加了0.27间。
表7-1 全县城乡家庭户居住情况
单位:平方米、间
地区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人均住房间数 |
全 县 | 32.38 | 1.32 |
城 镇 | 32.90 | 1.04 |
乡 村 | 31.93 | 1.56 |
二、各镇家庭户住房面积和间数
全县7个镇中,高崖镇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3.28平方米,其他6个乡镇均在30平方米以上;城关镇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全县最高,为33.67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全县最低,为1.04间。
表7-2 各镇家庭户居住情况
单位:平方米、间
地区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人均住房间数 |
全 县 | 32.38 | 1.32 |
城 关 镇 | 33.67 | 1.04 |
崔家头镇 | 32.26 | 1.63 |
南 寨 镇 | 32.61 | 1.64 |
张家塬镇 | 30.43 | 1.60 |
水 沟 镇 | 30.10 | 1.52 |
草 碧 镇 | 31.81 | 1.53 |
高 崖 镇 | 23.28 | 1.44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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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千阳县统计局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0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2]千阳县常住人口为9951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3959人相比,减少24449人,降低19.72%,年平均降低率为2.17%。二、全县常住人口分布表2—1 全县常住人口分布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数 比重 2020年 2010年 2020年 2010年 全 县 99510 123959 100.00 100.00 城 关 镇 49547 40413 49.79 32.60 崔家头镇 4231 8020 4.25 6.47 南 寨 镇 13825 24636 13.89 19.87 张家塬镇 10510 16519 10.56 13.33 水 沟 镇 11555 17035 11.62 13.74 草 碧 镇 8418 13310 8.46 10.74 高 崖 镇 1424 4026 1.43 3.25 | RAG-ES | 2024-09-11 |
图2-1 千阳县1953—2020年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据对比三、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39421户,集体户662户,家庭户人口为96061人,集体户人口为344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4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97人。四、民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8267人,占98.7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43人,占1.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4327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下降0.15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22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上升0.15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千阳县统计局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0957人,占51.21%;女性人口为48553人,占48.79%。总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22下降为104.95,下降3.27个百分点。图3-1 千阳县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