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联合创作 · 2023-08-22 13: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人口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有关数据发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451513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年净增6376人。

二、总户数

全县共有家庭户119862户,集体户5328户;家庭户人口为412989人,集体户人口为38524人。每个家庭户平均人口为3.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9937人,占总人口的50.93%;女性人口为221576人,占总人口的49.07%。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39下降到103.77。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4031人,占总人口的23.04%;15-59岁人口为280544人,占总人口的62.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938人,占总人口的14.8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292人,占总人口的10.7%。

五、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4049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为7667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14609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为138188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844人上升为8969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214人上升为1698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0661人上升为3235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2561人下降为30606人;文盲人口为8205人,文盲率由5.69%下降为1.82%。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年。

六、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244184人,占总人口的54.08%;乡村人口207329人,占总人口的45.9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8416人,乡村人口减少52040人,城镇化率由41.73%提高到54.08%,提高了12.3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2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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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3
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人口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有关数据发布如下: 一、总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为451513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年净增6376人。RAG-ES2024-09-11
二、总户数全县共有家庭户119862户,集体户5328户;家庭户人口为412989人,集体户人口为38524人。每个家庭户平均人口为3.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7人。三、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9937人,占总人口的50.93%;女性人口为221576人,占总人口的49.07%。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39下降到103.77。四、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4031人,占总人口的23.04%;15-59岁人口为280544人,占总人口的62.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938人,占总人口的14.8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292人,占总人口的10.7%。RAG-ES2024-09-11
五、受教育情况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4049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为7667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14609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为138188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844人上升为8969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214人上升为1698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0661人上升为3235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2561人下降为30606人;文盲人口为8205人,文盲率由5.69%下降为1.82%。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年。六、城乡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244184人,占总人口的54.08%;乡村人口207329人,占总人口的45.9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8416人,乡村人口减少52040人,城镇化率由41.73%提高到54.08%,提高了12.3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24个百分点。RAG-ES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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