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西安邮电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将继续面向全国选拔运动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田径高水平运动员,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一、招生项目
田径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拟招收田径高水平运动员41人,具体专项计划如下:
A类:要求参加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且符合我校录取要求;B类:要求文化课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C类:要求文化课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6年7月1日—2019年3月7日。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考生所在省如统一组织了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4.每人限报一个测试小项。同时取得多个田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在《西安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上填写的唯一运动证书编号所对应的小项为测试小项。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2019年1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8日,申请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打印《西安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3.材料审核。考生应于2019年3月12日到我校体育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2)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
(6)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单(自行购买,现场确认需核查)。
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现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凡考生的运动等级与网上核对信息不相符的不得参加学校专项测试;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
五、专项测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3月12日
测试时间:2019年3月13日(如遇大雨雪等恶劣天气,测试时间顺延)
测试地点: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专项测试内容:运动小项测试(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小项与招生计划小项必须一致)。
持有马拉松跑、男女子10000米和女子5000米等级证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测试中男子测试项目为5000米,女子测试项目为3000米。
六、录取原则
1.根据竞走、中长跑、短跨跳、男子铅球项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在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对相应小项合格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专项测试成绩相等时,按照运动小项测试的优先顺序排队,小项优先顺序为:男子10000米竞走、女子5000米竞走、男子5000米、男子1500米、男子800米、女子3000米、女子1500米、女子800米、男子400米栏、女子400米栏、男子400米、女子400米、男子200米、女子200米、男子100米、女子100米、男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女子跳远、女子三级跳远、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
3.某一项目、某一优惠等级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时,将该项目未完成计划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分配:同一优惠等级未完成计划按照竞走、中长跑、短跨跳、男子铅球的顺序依次递补;仍未完成计划转化为C类后计划按照本项目组,竞走、中长跑、短跨跳、男子铅球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取办法
1.我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参加统一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我校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3.一级(含)以上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需参加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至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并根据相关要求完成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对各测试小项成绩设最低合格标准,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者,测试结论为“不合格”。
其他测试小项标准参照《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中该小项分值40分对应的测试成绩为最低合格标准。
八、本章程由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10121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up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8166199(招生就业处)
029-88166241(体育部)
监督与投诉电话:029-8816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