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5月在罗定师范学校基础上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28年的罗定县立女子乡村师范学校。学校设立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建立了云浮市云计算大数据人才培养基地、云浮市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服务中心、云浮市自动化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云浮市南江文化研究中心,是共青团中央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基地、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云浮市文明单位、云浮市科普基地。
学校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社区教育学院、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教育系、外语系和艺术体育系8个教学单位,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教育与体育、财经商贸、能源动力与材料、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旅游共八大职业门类共40个专业;建设有中央财政支持服务产业专业2个、教育部认定的生产性实训中心3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公共实训中心6个、省级以上教学实践基地12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与开放课程4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8个,与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州理工学院建立了“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项目”。学校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联合开设专升本自考(函授)沟通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同时兼修,按要求修满所需学分可获所选修院校的本科毕业证书。
办学以来,学校大力弘扬“诚朴勤学、砺能求索”的校训文化,积极传播“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校风,全面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风,着力倡导“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学风,遵循高职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大力实施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与云浮、佛山、广州、东莞、深圳等地方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协同育人友好合作关系,培养了一大批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先后为社会输送了38000多名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状况好,总体就业率超过98%。
新时代,学校大力倡导“政治办学治校、安全办学治校、标准办学治校、特色办学治校、绿色办学治校”,按照“补短板、建内涵、树品牌、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创建“师范传统,工科特色”的区域高水平高职院校。
校园风光
我院在校学生攻读本科情况简介
为满足广大在校生求学深造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增强就业竞争力,使学生在获得大专文凭的同时有机会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文凭,根据省自考委员会《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委[2006]22号)精神,学校与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多家主考院校合作自学考试专升本“相沟通”班,为学子们圆本科梦提供学历深造平台和学习机会。
※自学考试相沟通的特点:
※ 与我院合作的重点大学和招生专业:
考试培训
根据《职业教育法》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我校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专设考试培训中心,为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考取各类证书提供服务。各专业学生毕业时,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为“双证书”或“多证书”学历教育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目前在学校考取的部分证书有:
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工种及等级如下:
收费项目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工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6410元/生·学年,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住宿费750-1600元/生·学年。
资助政策
“以人为本,心怀学生”
我们的目标——
尽我们所能不让任何一个大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我们的措施——
1.国家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
2.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最高可申请12000元/年.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3.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中央财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以及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4.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毕业后到农村从教的学生,政府分三年退还学费,每人每年8000元。
5.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向户
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资助申请,资助标准为10000元/年。
6.设立勤工助学机构: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解决特困学生的基本生活费。
7.应征入伍奖励金:对成功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入伍奖励金”1000元。
8.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可申请部分减免学费。
9. 学生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等造成突发经济困难而影响基本学习生活,可视突发困难程度申请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的资助金。
我们的信念——
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贫困面前失去前进的勇气和信心。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校园文化
“迎新杯”篮球赛
醒狮队表演
十大歌手
粤剧进校园
高雅艺术进校园
社团生活
定向越野协会
蓝天吉他协会
漫画协会
机器人协会
优秀传统文化协会
汽车爱好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