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9号)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三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2022年1号)联合创作 · 2022-01-01 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号)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28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 第 1 号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2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20日起施行。 局 长 聂辰席 2018年7月16日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 第1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规范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是指利用有线方式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和接入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22年31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5号)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13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25 号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徐光春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16号)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2003年35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16 号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经2002年12月31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徐光春 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5年16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35 号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 局 长 徐光春 二○○四年七月六日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 (2018年8月20日起施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年6月18日颁布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播电视播出与网络安全,维护广播电视用户合法权益,规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3号)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05年16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33 号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 局 长 徐光春 二○○四年七月六日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2004年7月6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 根据2015年8月28日《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3号:《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 第1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的正常进行,维护广播电视播出秩序,加强对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业务的管理,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播电视无线传输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