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37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改革文件精神,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人才选拔新路径,促进高职教育的特色化发展,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在江苏省内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C1合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115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公布)

三、报名及填报志愿办法

1.报名时间:201811520

2.报名网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

3.报名流程:登录网址身份验证核对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费用确认提交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

2)文化免试生,在填报专业志愿后,可直接确认提交,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5. 调剂申请时间: 428日上午9:0012:00,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

四、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考生还须达到以下条件:

专业

专业报名条件

基础报名条件

空中乘务

身高:女生:163cm-174cm

男生:174cm-185cm

五官端正,体态均匀,裸视力不低于0.5,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身体健康无疾病;口齿清晰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身高:女生:160cm-174cm

男生:170cm-185cm

五、考核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对普通考生采取文化联合测试、对文化基础测试免试考生采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艺术类考生采取文化联合测试”+“专业加试、特长生采取专业加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加试:

学院对文化基础测试免试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面试),对艺术类考生、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进行专业加试。其他考生无需参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面试)。

3.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考核项目

方式

考核内容

成绩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考核地点

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

A=100分、B=85分、C=70分、D=55分换算

319

艺术科类

以各市招办公布为准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面试

语言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知识面、心理健康等基本素质

满分200

415

文化测试免试考生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加试

基本素质考核和专项素质考核

满分200

415

艺术类、特长生

4.考生须知

1)艺术类、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进行专业加试,考生须自备考试用品;

2)申请加分的考生须现场出示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加试费用60/生,面试费用60/生,当天现场交费;

4)学院将协助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六、照顾项目和政策

1.免考政策

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免除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1)文、理科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4C1合格,且科目成绩中有 1A4B及以上;

2)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7门科目成绩中有1A4B及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4)获得由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免考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免除文化基础知识测试考试,但须参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符合第12条要求的考生无需递交证明材料,以我院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对为准;符合第34条的考生须将对应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310日前通过邮政EMS寄达我院招生办公室(汇才楼302室),由学校审核后公示审核结果,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须带原件复核。通过我院审核的免文化联测考生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在我院招生网公示10天。

2.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须于416日前,将申请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确认后,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执行加分: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如符合以上第1至第4项加分政策,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的一项。)

5)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在4C以上的考生,每一个A10分,一个B5分;

6)近三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30分;地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20分;县(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7)普通高中考生近三年获得由县(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5分和10分;

8)获得学校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10分、8分和6分;荣获学校其他表彰每项加2分;

9)艺术、体育特长生近三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加15分、10分、5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每位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0分。

3.监督审核

考生本人需在报到现场出示奖励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七、录取办法

1.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依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列,统一组织录取工作。

2.普通文理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

文化基础测试免试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面试)+政策性加分。

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专业加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特长生考核总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普通文理类、艺术类同分考生按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文化基础测试免试考生、特长生同分考生以政策性加分总分排序。

4.学院于425日前完成预录取工作,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5. 42917:00前,学院依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和学测成绩(A=100分、B=85分、C=70分、D=55分换算排名录取调剂考生。

6.凡被我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

八、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

1.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所有体育类项目

10

文艺特长生

声乐、舞蹈、乐器

10

2.报名条件:

1)符合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条件;

2)体育特长生需具有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具备相应的运动水平(县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

3)文艺特长生需具备八级以上的考级证书或具备相应的水平(县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

3.特长生免除文化基础知识测试,但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

4.报考我院的特长生必须在31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汇才楼302室)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将免除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5.特长生的录取原则为:

1)符合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相关录取规定;

2)专业加试成绩通过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提前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测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测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4.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学院招生网对我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及家长可登陆我院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网进行政策、信息查询和咨询,也可拨打我院免费咨询电话 400-8099055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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