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宅

林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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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31

历史沿革

林宅位建于清同治年间(1862~1874年)。
林宅

建筑格局

林宅建筑坐北朝南,四进院落布局,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
林宅以南偏东为纵线,由内外照壁、门楼、前厅、中楼、后楼,东西两侧厢房及左右小花园余屋等组成封闭式的建筑群,整个建筑规模较大,结构轻巧。
林宅的门楼、拱额、檐头、影壁和屋脊等处均有砖木的雕刻装饰。现尚存砖雕170余幅,石雕和木雕50余幅,其中尤以砖雕较为精美,主要采取浮雕和透雕的形式,以人物故事,花卉风景为题材,工艺精细。林宅保存完整,部分构件受损,倒塌、修复,后进为居民住宅。

主要建筑

文物价值

林宅的建筑布局和装饰特征富有地域特色,是浙东地区清中晚期民居院落建筑艺术的例证。林宅是浙东地区现存的古代雕刻艺术较集中,内容较丰富的建筑之一,这些雕刻艺术品对研究雕刻艺术、建筑装饰艺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文物保护

1989年,林宅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林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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