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沙乡

联合创作 · 2023-08-14 13:10

地名由来:“傍弥潜”“沙追”为原居住于此地的昆明族部落王称号。唐南诏时以“傍弥潜井”“沙追井”两地名之合称为弥沙。

2021年3月,弥沙乡入选2020年云南省卫生乡镇名单。

弥沙乡位于剑川县西南部,距县城73公里,东、西、北分别与本县沙溪镇、象图乡、马登镇毗邻,南与洱源县乔后镇接壤。下辖岩曲、大邑、东庄、西庄、弥新、文新6个村委会,30个村民小组,42个自然村,居住有白、汉、彝、傈僳、纳西、哈尼六个民族。2015年末,全乡总户数2829户,其中农业户2061户,非农户768户;总人口9370人,其中农业人口8456人,非农914人;有8个党(总)支部,党员445名。全乡国土面积28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950亩,其中水田1598亩,旱地13661亩。全乡海拔2200—2800米,年平均气温11.7℃,是以旱粮为主,多民族分散杂居的高寒山区农业乡,也是云南省506个、大理州45个扶贫攻坚乡之一。

弥沙乡有历史悠久的盐井文化,有丰富的水电资源、矿产资源和广阔的山林面积,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小麦,经济作物有烤烟、泡核桃、芸豆。弥沙乡依托县委、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按照“生态立乡、农业稳乡、烤烟富乡、核桃促乡、畜牧活乡、工业强乡、科教兴乡、和谐建乡”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培植了烤烟、畜牧、水电、林果四大支柱特色产业。近年来,全乡经济实力不断提升,乡村面貌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小城乡建设稳步推进,各民族团结、社会繁荣稳定,开创了弥沙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5年,全乡财政总收入46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808.48万元,粮食总产量4448吨,人均占有粮508公斤,农村经济总收入707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243元,0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

2015年,全乡按照“稳粮、兴烟、强畜牧、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思路,芸豆、肉牛、肉羊及其它农副产品、畜牧产品的产量均稳步增长,农业产业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9870亩,粮食总产4587吨。大力实施科技兴烟,种植烤烟4070亩,收购烟叶1.145万担,572.5吨,烟农收入达1446.5万元,实现烟叶税380万元。畜牧业规范化、规模化养殖程度不断提高,建成了两个肉牛规模养殖场,抓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全乡实现畜牧业总产值4327.7万元。完成中药材示范种植7700亩,核桃种植8640亩。积极抓好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惠民强农政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机补贴等落实到位,共兑付惠农补助资金125.8万元。弥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改变全乡基础设施落后局面的主要抓手,着力加大项目的争取、实施和监管力度。2015年,全乡新开工建设项目14个,续建项目10个,前期项目10个。全乡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249万元,其中续建项目完成投资1895万元,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4353万元。已完成项目有兽医站建设项目、大邑村活动室建设项目、大邑村整村推进项目、弥井村民族地区跨域发展示范项目、弥新弥井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弥井重点村建设项目、弥沙河治理工程、杨家村扶贫推进场地平整项目、文新村委会建设项目等。

历史沿革:

清代时期,为弥沙图。

民国十年(1921年),乔后图、弥沙图合并为剑川县第五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乔后、弥沙分开,分立为乔后镇、弥沙镇。

1949年,弥沙为剑川县弥(沙)兰(州)区弥沙分区。

1952年,属第三区。

1954年,马登、弥沙、象图改建为第二区。

1955年,先后分属乔后区和马登区。

1958年4月7日,撤区并乡,撤销三、四、五区建制,73乡镇合并为17乡镇;同年,为弥新(永胜)公社。

1962年,为弥沙区。

1970年,改弥沙公社。

1984年2月,弥沙公社分设弥沙区和象图区。

1987年,改弥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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