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
地名由来:春秋时楚国灭息国后设息县,西汉改新息县,因县治不在古息国故城,而是向东迁移,故名;北周改东豫州为息州,明洪武初改为息县;据《中国地名辞源》:因为古息国地得名。
2023年3月,息县被确定为2023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拟保留的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2023年3月,息县被确定为2022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2023年1月,息县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2年12月,息县被认定为2022-2024年度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嗨子戏)。
2021年11月,息县上榜2021中国最具安全感百佳县市第10名。
2021年8月,国家商务部公布了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息县名列其中。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息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息县人口数量为66.62万人,位列信阳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位列河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5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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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信阳市东北部,是大别山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辖5办6镇12乡,总面积1892平方公里,总人口113万。息县气候宜人、风景秀丽,淮河穿境而过75.4公里,河之南葱翠秀丽,河之北坦荡宽广,自古以来良田沃野、物产富饶,是名副其实的“中原粮仓”。近年来,息县广大干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更好”殷殷嘱托,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对标市委“1335”工作布局,深入实施“11345”工作安排,全县经济社会加快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287.99亿元、同比增长6.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5%,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9.0%、增速位居全市第2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19亿元、同比增长15.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297元、同比增长9.8%,“十四五”取得良好开局。2022年一季度,全县生产总值完成60.79亿元、同比增长6.6%,增速居全市第3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8.1%、增速居全市第1位;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0.1%、增速居全市第2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8.4%、增速居全市第3位,经济发展保持了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
息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自公元前1122年周武王分封赐土,羽达建息国至今,已历数3000多年。息夫人爱国爱民“三年不语”,深受百姓敬仰;公元前538年赖子国虽为楚灭,但臣民不降,“赖、罗、傅同宗”;新息候马援,边关平叛安民,“马革裹尸”,至今激励后人;“秦楼遗址”,新石器时代文化遗产犹在;“申息之师”,人民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尚存。虽历史风云多起,可“息”字岿然不变。
息县名胜古迹,如繁星灿烂。曾被苏东坡誉为“东南第一峰”的濮公山隔淮与县城相望。站在峰顶,可南阅楚天,北眺中原。刘邓大军南下,将军试水,传为美谈,在中国革命史上,留下深深的足迹。“濮山拱翠”、“古息含烟”、“兴国寻幽”、“竖斧春耕”、“寨河晚渡”、“葛陂夜雨”、“广丰浸碧”、“淮汝交流”等八大景观,把息县绘就成一幅瑰丽的画卷。
息县物阜年华、人杰地灵;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息县盛产小麦、水稻,历代民间素有“有钱难买息县坡,一半米饭一半馍”的俗语。油菜、花生、芝麻产量高,质量好,是河南省油料生产20强县之一。香稻丸乃历代贡米,素有“一块香稻香满坡,一把香米香满锅”之美誉;息石灰长期占有豫、鄂、皖三省市场;红麻产量名列全国县级榜首;息生猪在港、澳市场久享盛誉;息半夏是国家重点出口中药之一。彭店的西瓜,白店的白菜、大蒜,关店的葡萄都是豫南名贵特产。
息县物华天宝,名扬中外。息县工业发展迅速,拥有总面积6平方公里的民营科技园区。化肥、造纸、纺织、水泥、酿酒、饲料、石灰等近百家工矿企业竞相争辉。金伦纸业集团是河南省最大商品浆生产企业,金旺化工集团在全国小氮肥企业排名前20位,香米贡酒、千真酒系列荣获巴黎世界名酒评选会金奖、国家“紫微杯”奖和河南省“黄河杯”奖,金濮建材集团是全省水泥百强企业,金叶纺织集团生产的绵纱畅销全国各地。
古老息州换新颜,息县大地尽朝晖。息县地处南北陆地和淮河东西水路交通要道,历代商贾游客多会于此,曾建有湖北、山西、江西三个商务会馆。息县交通便利,106国道穿境而过,阿深高速公路南北穿境50公里,宁西铁路横穿东西境内,南靠信叶高速30公里,西临京珠高速40公里,全县实现村村通油路。电力、通信、邮政网络覆盖全境,村村通电话、乡乡通闭路电视。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十分完备。
自然环境
息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信阳市东北部,地处大别山北麓,黄淮海平原南缘,现有国土面积1895平方公里。西距信阳市74公里、北距郑州市307公里。地形以低平的平原和缓丘为主,呈西北向东南略为倾斜,平均海拔47米。淮河横贯全境,境内流长75.5公里。淮河以北为平原,占全县总面积的88.6%;淮河以南为缓丘垄岗,占全县总面积的11.4%。气候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形气候,年平均气温15.2度,年平均降雨量为946毫米,全年无霜期200天左右。
农业经济
全县有耕地面积19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约2亩。粮食总产量达到4.5亿公斤,是河南省商品粮基地和黄淮河平原农业开发县,被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农作物有小麦、水稻、大豆、花生、玉米等,经济作物主要有红麻、棉花、油菜、芝麻等。畜牧业在农业生产中比重较大,主产肉牛、瘦肉猪、山羊、绵羊、家禽等,肉类年总产量4.3万吨。全县林网面积达126万亩,是河南省造林绿化“十佳县”,全国平原造林绿化“百佳县”。农业经济总收入19.32亿元。
商贸投资
现有各类商业经营网点3878个,从业人员11977人,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95亿元,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6.8亿元。2003年累计吸引投资总额3.4亿元,其中外资1.2亿元。注册非公有制企业17937家,固定资产6.95亿元,完成产值55.7亿元,利税5.5亿元。
基础设施
境内交通便捷,路网纵横交错,106国道、宁西铁路和建设中的阿深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村村通油路工程正在抓紧实施,现平均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42公里。全县程控电话装机5.3万余门,所有乡村全部实现电话程控化。移动用户已达到1.5万户。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完成旧城改造18万平方米,新建城区12.5万平方米,城乡居住条件普遍改善,城镇人均住房16.7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14.5平方米,城区园林绿化面积25万平方米,占城市面积28%。电力供应充足,是全市唯一拥有两座110千伏变电站的县区。
科教文卫
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906人。其中高级职称390人,中级职称2474人,初级职称8042人,到2003年底,共建立民办科研开发机构5个,实施科技项目56项,开发科技新产品18项,申请专利26项,有48项成果获国家、省、市奖励,科技进步贡献率达38%。建有较现代的图书、文化设施,闭路电视已能覆盖全县所有乡村,拥有县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各一座。有8个文学艺术协会,拥有会员300多人。各类作品多次在国家、省、市报刊上发表并获奖。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401所,在校学生19.5万人,小学入学率达100%,初中入学率达99.7%,“两基”巩固率小学达100%,初中97.5%。全县有各类医疗机构29个,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310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医生25.3人,每万人拥有床位4.1张。医疗设备先进。
名优特产
息县的物产丰富,名优特产甚多。主要有香稻丸、息半夏、息石灰、生猪、黄牛、红麻等,矿产资源中石灰岩、黄沙储量丰富。红麻以拉力强、纤维长、色泽白、质地柔软、吸潮性好著称,种植面积大,产量名列全国县级榜首,生猪色鲜味美好,肉质嫩,瘦肉率高,在港澳市场久享盛誉。息县香稻丸圆如珍珠,色泽光亮,香气馥郁,畅销中外。香米贡酒荣获巴黎世界名酒评选金奖、国家“紫薇杯”奖和河南省“黄河杯”奖,是河南省十大名酒之一。息县石灰素以息灰著称,长期占有豫、鄂、皖三省市场。息县半夏以个大、色好、粉足、体重、疗效高等特点,驰名海内外,是国家重点出口中药之一。
人文景观
濮公山位于淮河南岸,被宋朝诗人苏东坡誉为“东南第一峰”。境内有古息国故城遗址、秦楼遗址、赖国故城遗址等数十处省、地、县文物保护单位。古息州州衙谯楼始建成于元代元贞元年(1295年),高9米,面积414.5平方米,全楼三楹,回廊四面,丹青栋绿、琉瓦映石,蔚为壮观。
进入二十一世纪,开放的息县到处生机勃发,经济社会发展一日千里。息县县委、县政府正团结和带领全县百万人民努力打造和谐的息县。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下,储备了一大批对息县经济社会发展极具战略意义的项目。
历史沿革:
周为息国地。
春秋为楚邑。
秦属颍川郡。
西汉置新息县,属汝南郡。
东汉为新息侯国。
又分地置褒信县,后为褒信侯国。
三国魏属豫州汝南郡。
晋复为新息县,属汝南郡。
南朝宋分为南、北新息县。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置东豫州于新息。
南北朝时期新息属汝南郡,苞信县先属东新蔡郡,后属新蔡郡及长陵郡,长陵县先属新蔡郡,后属长陵郡。
梁大通元年(527)改属西豫州。
太清元年(547)改属淮州。
东魏武定七年(549)复置东豫州。
北齐沿袭未变。
北周大象元年(579)改属息州。
隋大业初废息州,新息、褒信2县属汝南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息州。
贞观元年(627)属蔡州汝南郡。
五代沿袭未变。
北宋属蔡州。
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属金。
金泰和八年(1208)属息州。
元中统三年(1262)二月废息州,十二月复置。
元至元三十年(1293)属河南省汝宁府。
明洪武四年(1371)二月属中都临濠府,不久息州降为县,属颖州。
明洪武七年(1374)属汝宁府。
明洪武十三年(1380)属光州。
清初属南汝光道。
清雍正二年(1724)属光州(直隶州)。
1913年属豫南道。
1914年属汝阳道。
1927年道废,直属河南省。
1928年河南省第三行政区。
1932年属河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潢川专区。
1952年属信阳专区。
1969年属信阳地区。
1998年属信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