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苗族乡
地名由来:河口苗族乡地名因乡政府驻地位于河口溪与巫水交汇处,故名河口。
竹舟江苗族乡与河口苗族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河口苗族乡
绥宁县辖乡。1950年为小乡,1956年为竹舟江乡,1958年改公社,1961年析置河口公社,1984年改河口苗族乡。位于县境西北部,距县城30公里,面积70平方公里,人口0.6万,乡政府驻河口。有公路经此,简易公路通各村。巫水可通机帆船。辖四甲团、山茶坪、多逸寨、杨家寨、河口、水车、岩坡7个村委会。农林牧产品有木材、稻谷、楠竹、玉兰片、香菇、木耳、生猪、牛、羊。乡镇企业有竹木加工厂。
历史沿革:
明、清属青坡里。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分属绥宁县青坡乡和怀化市会同县巫水乡。
1950年11月,属第六区。
1951年6月,改为八区。
1956年,属竹舟江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同年11月,与联民、麻塘、枫木团公社合并为河口公社。
1959年5月,河口公社析置三寨、公社。
1984年6月,河口公社改为河口乡。
1990年3月,河口乡改为河口苗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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