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岭镇
地名由来:因镇政府驻地为高岭村而得名。
2008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高岭镇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高岭镇域总面积111.4平方公里,林地面积116760亩,林木覆盖率81.8%,土地总面积193645.6亩。辖区21个行政村,52个自然村,常住人口9967人,居住着汉、回、满、壮四个民族。全镇严格履行保水政治责任,坚持以“保水、富民、强镇”为发展理念,依托特有的环境资源与文化资源,坚持“一主两业四融合”的基本路线,即以建设精品生态农业特色镇为主线,以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健康休闲产业为主要业态,推动一三产业融合、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融合、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融合、镇域特色凝练与镇域品味提升相融合的产业布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态富裕和谐新高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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