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46

一、学校简介

河北东方学院是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地处北京、天津、雄安新区环绕的“金三角”——由江泽民主席亲自题词的中国第一大学城——东方大学城,距北京天安门40公里,毗邻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占据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学校占地2113亩,建筑面积76.38万平方米,建有2.5 万平方米的6个室内体育馆——游泳馆、网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台球馆、篮球馆和6个室外运动场;建有2万平方米的2个图书馆和艺术馆、11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校园四季如画,欧式建筑别具艺术风格。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设有5个二级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29个本科专业、20余个专科专业,涵盖艺术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文理交融、多学科发展、本专接续和国际交流的多元办学体系。

学校把培养应用型人才、办社会满意教育,作为办学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主要路径,精心培养高素质、强能力,擅体美、爱创造的应用型人才,让每一位学子在与时俱进的河北东方学院扬起成长成才的理想风帆,逐梦远航!筑梦东方,圆梦东方!

二、报考条件

1.已通过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4. 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还须符合如下条件: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5厘米及以上,相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身体日常裸露部位无纹身。

5.报考医学类专业还须符合如下条件: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身体日常裸露部位无纹身。

6.其它专业要求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身体日常裸露部位无纹身。

7.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三、招生专业(拟定)、计划及收费标准

考试类

对口考试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A考试一类

对口—建筑类

古建筑工程技术(彩绘方向)

440103


C考试三类



对口—机械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E考试五类

对口—旅游类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F考试六类

对口—学前教育类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560202



G考试七类


对口—医学类

护理

520201

助产

520202

药学

520301

医学检验技术

520501

医学影像技术

520502

口腔医学技术

520504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V考试八类

艺术-美术设计类


视觉传达设计

550102

环境艺术设计

550106

Y考试八类

文化服务类

文物修复与保护

550404

I考试九类

对口—财经类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30301


J考试十类



对口—电子电工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方向)

510202

对口—计算机类

软件技术

510203

大数据技术

510205

注:

1.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核公布计划为准。

2.我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五、录取原则

1.考试成绩采用各考试大类牵头院校提供的成绩,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确定总分。各考试类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2.总分相同时,统考考生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知识、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对口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录取专业无语种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专业要求。

5.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技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履行单独考试报名手续,并于3月2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hbdfxy@qq.com),经审核、公示无误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考试安排及方式

详见各牵头院校公布的2022年各大类考试实施方案。

八、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东方学院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九、联系方式

电话:010-80841926、010-80841927

传真:0316-2901315

网址:www.hbdfxy.cn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圣陶路6号

邮编:065001

河北东方学院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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