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3:42

  湖南化工职院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湘教通〔2021〕325号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南化工职院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在湘招生代码:4701,部标院校代码:13043

  3.办学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证书颁发:学制为三年,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招收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315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正式录取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核定各类别录取计划(应届高中、往届高中及同等学力、应往届中职和技校三类)。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若某专业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太少,录取计划不足一人时,则和应届高中考生一起排名,进行录取。

  四、志愿填报

  1、考生于2022年3月7日至3月14日登录“湖南省考试招生信息港”(https://ks.hneao.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2、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社会人员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中职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只服从调剂专业录取参考)视为无效。

  3、退伍军人、文体特长生需提前登记备案报名。田径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获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需交验本人参加过的相关比赛资料,均以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原件为准;艺术(美术、音乐、播音等)特长的考生2022年普通高考联考成绩达到195分(中职艺术联考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以上或器乐取得业余器乐十级,并持有证书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获得技能测试合格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于2021年4月15日17:00前将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报送我校,考试前一天交验相关证书原件。联系电话:0731-22537639,邮箱:51551300@qq.com,逾期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考生,不享受优先资格。

  五、体检要求

  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工科类专业不能有残障;化工类、电气类不能有色盲、色弱;食品生物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不能有传染性疾病、嗅觉不灵敏等。

  六、考试办法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在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文化考试与技能测试。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自主命题,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有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考生进行测评。

  1. “文化素质”考试

  A、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第一次语数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没有缺考)的考生,采用对应语数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采用补考成绩)*50%折合相应分数计入总成绩。

  B、其余考生(不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退伍军人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文化测试:

  测试人员:往届高中、应往届中专、职高、技校、同等学力、社会人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数外第一次成绩有缺考的应届高中等考生。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形式:纸质试卷统一考试,考试时量共90分钟。

  考试内容:A、普通高中毕业(含应往届及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普通高中的学习内容为基础,结合高职职业教育的要求及和实际,以应用型和能力型题目为主,侧重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信息技术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素质等。

  B、应往届中专、职高、技校等考生,按三个专业组学习要求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潜能等。

  试卷分值:150分。

  3.文体特长生测试:体育特长生按照体育测试办法进行测试(具体项目和标准,见学校招生网:http://zsb.hnhgzy.com/);艺术特长生核实2022年联考成绩(中职考生以实际成绩得分/1.3核准)。

  4.考试时间:2022年3月20日

  5.考试组织:学校集中组织,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6.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摆在高职单招组考工作首位。参照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指南,制定高职单招组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应急处置预案流程。

  考试前,对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认真排查;考点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通道、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临时留观点、备用隔离考场、防疫专用通道等,并对所有候考区、考场进行防疫消杀,考生进入校园到考试结束离开校园全程佩戴防护口罩;考试结束后要求考生沿专用通道立即离开考点。

  7.其它相关要求:考生应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交验证件原件。

  2.考生于2021年4月15日17:00前将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报送我校。考试前一天交验原件,我校进行相关资格的审查和公示,公示符合条件的名单,录取时统一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八、录取办法

  1. 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技能成绩(或特长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成绩按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文化成绩取语数外三科总分*50%(不采用补考成绩);其他考生则按实际得分计算。

  2. 录取计划:根据我校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3. 录取顺序:先录一志愿,一志愿人数不足计划招生人数时,再录取二志愿考生,按照择优录取原则;专业录取原则:依照考生填报第一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技能(特长)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总分排名录取,录满为止。余下考生将按后续填报专业进行排名确认是否录取。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时,可在已录满专业服从调剂的余下考生进行调整录取(应往届中职和技校考生只能在同一专业组调整录取)。

  4.体育特长生按各项目招生计划录取,录取专业不限。总成绩按文化成绩(满分150分)和体育测试成绩(满分150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体育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总分排名录取,录满为止。

  5.退伍军人的录取,按符合条件考生的技能测试成绩录取,录取专业不限。

  6.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7.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情节严重者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A.测试缺考的考生。

  B.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C.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D.参加学校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9.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九、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3月20日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13:00--15:00

  “技能测试”时间: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09:30--11:00

   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15:30--17:00

  其他时间安排见《2022年湖南化工职院技术学院单招方案》

  十、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3.监督电话:0731-22537678

  十一、违规、违纪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相关事宜

  1.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2.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大学城智慧大道

  邮编:412000

  咨询电话:0731—22537638 22537639

  学校网址:http://www.hnhgzy.com

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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