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米易县统计局
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2270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9227人相比,增加7784人,增长3.55 %,年平均增长0.35 %。
分乡(镇)看,攀莲镇人口为72598人,占31.98% ;丙谷镇人口为23889人,占10.52% ;得石镇人口为5807人,占2.56% ;撒莲镇人口为27269人,占12.01% ;白马镇人口为26097人,占11.49% ;普威镇人口为10526人,占4.64% ;草场镇人口为25765人,占11.35% ;湾丘彝族乡人口为15138人,占6.67%;白坡彝族乡人口为6858人,占3.02%;麻陇彝族乡人口为6485人,占2.86%;新山傈僳族乡人口为6579人,占2.90%。
二、乡(镇)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2010年为12个乡镇,其中垭口镇与撒莲镇于2019年合并为撒莲镇),11个乡(镇)中,有2个乡(镇)人口增加,人口增长的乡(镇)依次为攀莲镇、草场镇,分别增长12396人、6798人。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75240户,集体户2110户,家庭户人口为216209人,集体户人口为1080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5人减少0.5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米易县统计局
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11个乡(镇)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17138人,占51.60 %;女性人口为109873人,占48.4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4 增加为106.61
二、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11个乡(镇)中,总人口性别比由低到高依次为:麻陇彝族乡、普威镇、攀莲镇、草场镇、白马镇、丙谷镇、得石镇、撒莲镇、白坡彝族乡、新山傈僳族乡、湾丘彝族乡,分别为100.84、102.93、103.64、104.55、105.36、107.62、108.81、109.17、109.72、118.14、119.6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
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米易县统计局
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11个乡(镇)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38499人,占16.96 %;15-59岁人口为148553人,占65.44 %;60岁及以上人口为39959人,占17.60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016人,占13.6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8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7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2个百分点。
二、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11个乡(镇)中, 15-59岁人口比重均在6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14%及以上的乡(镇)有4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40573人,16-59岁人口为146479人。
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米易县统计局
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11个乡(镇)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962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53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29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52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891人增加到864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649人增加到 992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33428人减少到321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7388人减少到 32387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33年提高至8.21 年。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37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347人,文盲率[4]由13.32 %下降为8.10%,下降5.2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米易县统计局
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9881人,占 44.0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7130人,占56.0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2973人,乡村人口减少251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8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54435人,流动人口为54435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372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 5071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8860人,增长53.01%;流动人口增加18860人,增长53.0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米易县因不涉及市辖区,因此人户分离人口与流动人口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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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县人口情况米易县统计局米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8月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2270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9227人相比,增加7784人,增长3.55 %,年平均增长0.35 %。 | RAG-ES | 2024-10-23 |
分乡(镇)看,攀莲镇人口为72598人,占31.98% ;丙谷镇人口为23889人,占10.52% ;得石镇人口为5807人,占2.56% ;撒莲镇人口为27269人,占12.01% ;白马镇人口为26097人,占11.49% ;普威镇人口为10526人,占4.64% ;草场镇人口为25765人,占11.35% ;湾丘彝族乡人口为15138人,占6.67%;白坡彝族乡人口为6858人,占3.02%;麻陇彝族乡人口为6485人,占2.86%;新山傈僳族乡人口为6579人,占2.90%。 | RAG-ES | 2024-10-23 |
二、乡(镇)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2010年为12个乡镇,其中垭口镇与撒莲镇于2019年合并为撒莲镇),11个乡(镇)中,有2个乡(镇)人口增加,人口增长的乡(镇)依次为攀莲镇、草场镇,分别增长12396人、6798人。三、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3] 75240户,集体户2110户,家庭户人口为216209人,集体户人口为1080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5人减少0.58人。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