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2: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HUNAN DEFENSE INDUSTRY POLYTECHNIC”。

第三条 学校部标代码:14182;  省标代码:4739。

第四条 办学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学院路1号   邮编:41120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的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教务处共同研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有关人员组成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定向培养军士只招男生)。

 第十六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对进档考生预投专业时采用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招生处咨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地址与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学院路1号    邮编:411207。

招生就业处电话:0731—52865132  52865182(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hngfxy.com/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731-52181118。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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