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镇
地名由来:乌兰,蒙古语意为“红色”。以镇西8千米处的巴特尔乌兰敖包山岗中“乌兰”二字命名。
2015年7月,乌兰镇入选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名单。
2015年1月,乌兰镇入选第二批美丽宜居小镇示范名单。
2014年7月,乌兰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乌兰镇位于鄂托克旗中部,境内气候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是旗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旗政治、文化、社会活动中心和经济重镇,是鄂尔多斯市与乌海市、宁夏银川市、石嘴山市等地发生各种物流的必经之地,处在各城市组成的多边地域中心。镇区内有壮观宏伟的敖包——乌兰敖包,有全市仅存的两处清代王府之一,有常年水温达34℃—36℃的包乐浩晓温泉旅游度假区。
乌兰镇交通发达,通讯便利。109国道、东乌高速、省道府深线与乌灵线、国家“十一五”规划地方性铁路“东乌”线横穿镇区;镇区距乌海机场140公里,距鄂托克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阿尔寨石窟100公里,距苏里格庙60公里,距查布石膏工业园和布龙湖旅游区60公里。
2005年9月,根据自治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旗苏木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原乌兰镇、包乐浩晓镇和察汗淖镇合并,统称乌兰镇。合并后,全镇总面积3324.44平方公里;总人口3.8万人,其中城市人口3万人,农牧业人口0.8万人;下辖14个嘎查、1个村和9个社区居委会。镇区内驻有市直、旗直机关单位130多个,个体私营企业2000多家。全镇现有牲畜总数28万头(只),可利用草场面积392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3万亩。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以建设“富裕文明、发达和谐”的草原新城为目标,始终坚持“生态立旗、工业强旗、开放兴旗、文化塑旗”的核心理念,大力弘扬“战胜自我、推进文明、实现跨越”的鄂尔多斯精神,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和带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力构筑农畜产品加工业、生物医药业、奶牛业、保健食品业、服务业等五大产业新格局;大力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不断加强镇区和农村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大搞生态植被建设;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极大地推动全镇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位于镇区西南的乌兰镇轻工业园区规划占地3.5平方公里,累计投资1000多万元,新修9米宽、6.5公里长的柏油马路,架设7.1公里10KV高压线路,完成6.5公里的绿化带,引资170万元的乌兰水务有限公司为园区解决了用水问题,广播电视、通讯等光缆全部接通。现有的9家企业,提供了1000多个的就业岗位,总投资规模达1.6亿元。其中,有国家级重点项目——葵蛋白、绿原酸项目;有4家螺旋藻生产企业,养殖区占地面积100多万平方米。镇党委、政府以“高起点、高科技、高环保、高产业链、高附加值”为发展方向,计划5—10年后,将园区建成集科技、生态、人文、经济于一体的新型轻工业园,建成我旗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成鄂尔多斯西部最大的农畜产品商贸集散地和轻工业基地,建成我国最大的螺旋藻深加工基地。
乌兰镇社会安定、经济跃升、民风淳朴、环境优美、市政建设日新月异,周边煤炭、石膏、天然碱等矿产和羊绒资源富集,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勤奋朴实、热情好客的三万八千名乌兰镇各族人民竭诚欢迎国内外各界朋友前来旅游观光、投资兴业,并进行广泛的经济技术合作和科学文化交流,共创我们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