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乡
地名由来:兴安取其兴盛安定之祥和之意。
集贤县辖乡。1946年设第四区,1956年置兴安乡,1958年改红星公社,1984年复置乡。位于县境西部,距县城19公里。面积227平方公里,人口2.3万。佳富铁路、201国道过境。辖笔架山、精神、迎春、庆生、和平、永乐、仁德、忠厚、合发、兴业、宏德、兴一、兴二、兴三、兴四、光明、保胜、鲜兴、兴旺、保新、保四等21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煤矿和水泥厂、制药厂等。农业主产玉米、水稻,盛产甜菜、黄烟。.
历史沿革:
民国时期,兴安乡一带属富锦县管辖,为富锦县三排;1938年日伪并户时取名兴安镇;1946年6月建县时在此地设立兴安区;1950年9月,全县统一变更区名,兴安区改为四区;1956年3月,改称兴安乡;1958年8月,成立兴安人民公社;1959年,兴安公社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成立为红星公社,一部分并入笔架山农场;1962年,撤销红星公社,划入农场部分划回,恢复兴安公社;1984年3月,人民公社撤销,复称兴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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