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2:26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4409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四)办学地址:自贡市沿滩区仙市镇仙滩社区德铭路3号

(五)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保障

(一)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高职单招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笔试及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考核小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笔试试卷领取、保密、编排考场、准考证发放、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考核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复核查询成绩等。

2.招生录取小组:由招生就业处牵头,负责高职单招宣传、报名、信息核实、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等。

3.后勤安全小组:由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牵头,负责后勤、医疗保障、考场秩序和安全保卫等。

4.纪检监察小组:由纪检监察处牵头,负责高职单招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考试及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四、招生原则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考务工作。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的职工,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考务工作。

五、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特别提醒:因医药卫生类、体育类专业的特殊性,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学院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四)建议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具备一定体育专业基础。

(五)助产专业男生慎报;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女生身高158cm以上,建议报考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女生身高160cm以上;建议报考护理专业的男生身高168cm以上,建议报考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男生身高170cm以上。

六、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阶段:报考考生本人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且填报学校志愿(代码:5194)。

(二)学校确认阶段: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陆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vchr.edu.cn/),进入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和填报专业志愿。

1.考生报名期间通过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报名费130元)。

2.考生在报名时,须从普高类、中职类中确定一个报考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别填报,即:普高类考生不能填报中职类专业,中职类考生不能填报普高类专业。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单一专业志愿,中职类考生应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大类相一致的专业,不得跨类填报。在我院高职单招报名工作结束前,考生可修改专业志愿,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可修改专业志愿。

4.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须作考试诚信承诺,同时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疏忽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及准考证打印

1.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完成考试报名费缴纳,报名确认以缴费为准。学院负责安排已成功报名的考生考试,考生如自愿放弃参考,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准考证打印:考生准考证在考试前两天(2023年3月23日至3月24日)登陆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官网

(http://www.svchr.edu.cn/),进入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14:00-19: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东部新城新校区。

(三)考试内容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进行。考试总分为500分,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核对象:普高类、中职类所有报名考生。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及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和内容: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考试。

(3)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1)考核对象:普高类、中职类所有报名考生。

(2)考核形式:包括通用技能测试、专业知识技能测试及术科能力测试三种形式,以面试、笔试、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不同考生类型、不同报考专业适用不同的考核形式。由学院命题和制卷。

(3)考核分值: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200分。

(4)考核范围

普高类(除休闲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外的其他专业):采用面试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心理身体素质、辩证逻辑思维能力、语言交流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等综合素质。

普高类(休闲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采用技能综合测试形式考核,主要考核身体素质和个人特长等素质。

中职类:采用面试、笔试、技能综合测试等多种考核形式。详见下表。

image.png

九、录取

(一)划线

学院根据普高类、中职类招生计划和考试原始成绩总分划定录取分数控制线,报考体育类专业(休闲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的考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各类别各专业最高录取比例不超过报考学生的90%(含90%)。

(二)录取

考生成绩总分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总分500分。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如果只参加其中一项或其中一项成绩为零分,则视为无效成绩,学院不予录取;体育类专业(休闲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低于80分,学院不予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录取规则:按照专业志愿,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录取分数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三)免试

对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专业相关类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本人申请,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院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四教学楼B201办公室)现场提交免试资料(含免试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正常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

(四)公示

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分数控制线、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在学院官网公示5天(2023年3月29日—4月2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拍照打包压缩,发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邮箱:515487567@qq.com)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来电【(0813)8283555】确认学院是否收到资料。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放弃后的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考生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注册学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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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学院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若高职单招考试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咨询电话:(0813)8283555、8283666、8283663

教务处电话:(0813)8283593

纪检监察电话:(0813)8283589

邮政编码:643000

学院网址:http://www.svchr.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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