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再“单挑”谷歌:你垄断了,罚款 1.77 亿美元!

Hollis

共 2561字,需浏览 6分钟

 ·

2021-09-18 10:42

整理 | 郑丽媛
出品 | CSDN(ID:CSDNnews)

这一个月来,韩国真的很“勇”。

上个月韩国议会刚通过了一项被称为“反谷歌法”的《电信业务法》修正案,以禁止谷歌和苹果等 App 商店运营商利用其垄断地位,强制抽成开发者的应用内购收入,这个月“反谷歌法”就开始正式施行了。

不仅如此,9月14日,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又“单挑”谷歌,对谷歌开出 2074 亿韩元(约 1.77 亿美元)的罚单,理由是:谷歌与三星和 LG 等设备制造商的合同条款涉嫌滥用市场主导地位,阻止竞争性移动操作系统进入市场


1、全球首个禁止谷歌和苹果等强制开发者使用其支付系统的国家

“苹果税”、“谷歌税”这些应用商店抽成一直以来都被应用开发方所抱怨,加上强制使用的支付系统,下载应用或应用内购获得的收入均要被抽走 30%,实在令众多开发者“肉疼”。

但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去年 Epic “揭竿起义”,将苹果和谷歌一把告上了法庭。目前Epic 与苹果之间的大战已告一段落,可谓是两败俱伤,但法院对苹果下了一个禁令“需允许应用开发商使用其他购买渠道”,令许多开发者拍手称快。据 9 月 10 日公布的最新判决书表明,该禁令计划在 90 天后生效。

而就在四天后,也就是 9 月 14 日,韩国方面更快一步地正式施行《电信业务法》修正案,成为了全球首个禁止谷歌和苹果等公司强制开发者使用其支付系统的国家。

《电信业务法》修正案在韩国当地被称为“反谷歌法”(Anti-Google law),除了杜绝苹果、谷歌等公司给开发者强加自家支付系统,其政府还有权以保护用户权益、避免用户遭到损失等为由对应用商店运营商进行调查。

具体看来,该法案要求苹果和谷歌允许应用开发商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同时为防止应用开发方为此遭到报复,法案还禁止苹果和谷歌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或拖延应用审核、莫名下架应用等行为

对此,苹果和谷歌在韩国这一新法案刚通过时就表示了抗议:

  • 一位谷歌发言人表示:”谷歌的应用支付处理模式为消费者降低了设备成本,并使平台和开发者都能获取不菲的收益。但就像开发应用需要花钱一样,我们也需要花钱去构建和维护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
  • 苹果的反应更为激烈,其发言人称:“新法案将使通过其他来源购买数字商品的用户面临欺诈和破坏隐私保护的风险,开发者会难以管理用户的购买途径,家长控制等功能也无法完全奏效。”苹果还补充道:“我们认为,这项提议会使用户对 App Store 购买的信任度将下降——这将导致韩国超过 482000 名注册开发者的机遇减少,而这些开发者迄今为止在苹果的收入超过 8.55 万亿韩元。”

但不满归不满,韩国还是在 9 月 14 日正式实行了这一法案,据环球网报道,韩国广电委将对整个韩国应用市场生态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而就在同一天,韩国对谷歌 1.77 亿美元的罚单也下来了。


2、韩国对谷歌开出 1.77 亿美元罚单

据报道,这一罚单来自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其以谷歌与设备制造商的合同条款涉嫌滥用市场主导地位为由,对谷歌罚款 1.77 亿美元。

早在 2008 年,谷歌将 Android 系统开源后,韩国包括三星、LG 等移动设备制造商就开始使用其操作系统,使得谷歌在短短几年内就占据了韩国市场的主导地位。

这些使用了 Android 系统的设备商都会与谷歌签订一个所谓的“禁止碎片化合同(AFA)”,如不签订则无法使用谷歌 Play Store 等应用并限权。因此 KFTC 认为,这一合同阻碍了韩国制造商使用谷歌竞争对手的操作系统或自行开发操作系统的可能。

KFTC 委员长赵成旭表示,谷歌这一行为实质上已经是垄断企业了,它滥用其主导地位,限制了移动操作系统的市场竞争,阻碍了市场的革新。例如,三星电子曾于 2013 年推出一款基于 FORK 操作系统的智能手表 GALAXY GEAR,但最后却因为谷歌“作乱”,不得不放弃其 FORK 操作系统改用 Tizen,最终也未能形成独立的生态系统。

因此,除了 1.77 亿美元的罚单,KFTC 还要求谷歌停止强迫手机制造商签署“禁止碎片化合同”,并责令其修改现有合同


3、谷歌:我不服,我要上诉!

面对韩国的罚款与要求,谷歌表示不服,其发言人称 AFA 是确保应用在更多 Android 手机上运行所必需的,Android 也极大助力了韩国手机制造商和开发商取得成功,并为韩国用户创造了近 12 万亿韩元(约合 102.8 亿美元)的经济效益。

因此,谷歌方面并不同意韩国的裁决,并计划对这一裁决提出上诉:“KFTC 发布的决定忽视了这些好处,将破坏消费者享有的优势。”

对此,部分网友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flerchin:

“据我所知,AFA 意味着如果制造商在设备上使用 Android 的修改版,那他们可能会失去其所有设备上的 Google Play 服务许可。这明显是对市场力量的滥用。”

@slownews45:

整个焦点都集中在反垄断上,并转移到对其他(大)企业的伤害——不关心消费者。”

@urthor:

“它看起来像是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但这一裁决看起来完全有利于三星电子。”

@amelius:

“韩国会因为三星阻止用户删除制造商捆绑的 cruftware 而罚款吗?”

那么,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吗?

参考链接:
  • https://www.zdnet.com/article/south-korea-fines-google-177-million-for-hampering-mobile-os-competition/
  • https://www.theverge.com/2021/9/14/22673202/google-south-korea-android-fork-fine-anti-fragmentation-agreement-antitrust

有道无术,术可成;有术无道,止于术

欢迎大家关注Java之道公众号


好文章,我在看❤️

浏览 20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