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

联合创作 · 2023-07-25 07:47

地名由来:五代十国南唐保大八年(950年),置吉水县,因赣江与恩江合于城南湖洲,二水缭洲间像“吉”字,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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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023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名单发布,吉水县上榜,位列第46名。

2022年12月,吉水县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2022年12月,吉水县被认定为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2年3月,吉水县被确定为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

2021年12月,吉水县被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吉水县人口数量为42.18万人,位列吉安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284位,位列江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9位。

2021年1月,2020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县区排名发布,吉水县位列第23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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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地处江西省中部,赣江中游,吉安市东北部。地跨地经11438’~11536’、北纬2652’~2733’。东与永丰县接壤,南与青原区相连,西与吉州区、吉安县毗邻,北与峡江县交界。吉水县南距吉安市23公里,东至永丰县城38公里,北至峡江县城(水边镇)52公里,至省会南昌196公里。县境南北相距80公里,东西最狭处22公里,吉水县幅员面积2509.73平方公里。

吉水县地形兼有山地、丘陵、平原三大类,以丘陵为主。东、北、南三面地势稍高,西与西北稍低,并依序由东向西倾斜形成一个半开口的盆地;东南与西北两头大,中部狭窄。最高点为县城东北部的大东山,海拔891.3米;最低处为县城北新码头,海拔仅38.0米。

【土地资源】2020年,全县有耕地面积4.98万公顷,其中,水田4.48万公顷,占耕地面积90%,旱地5019公顷,占耕地面积10%。土壤分为水稻土、潮土、红壤土、紫色土、石灰土5个土类,以红壤土为主,占62.5%,是境内一类耕作土壤。

【水力资源】吉水水富,除过境客水543.73亿立方米外,尚有地表水24.68亿立方米。已探明地下水总量1.66亿立方米。各中小河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8.14万千瓦(不含省级以上规划),其中可供开发4.72万千瓦。此外尚有文峰镇的茶山、八都镇的南花、金滩镇的午冈三处温泉,面积约9350平方米。全县蓄水工程3105座,总供水量3.06亿立方米。水库198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25座,小二型水库170座,供水量2.15亿立方米;塘坝2907座,供水量6652万立方米。全县泵站454处,供水量1700万立方米;水闸32座,供水量800立方米。全年堤防长度83.59千米,达标堤防长度62.5千米,堤防保护人口7.47万人,保护耕地4400公顷。年末城乡集中式供水工程71处,覆盖人口36.42万人,总供水量1682万立方米。

【森林资源】吉水县是全省重点林业县。全县林地面积16.8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71%,森林覆盖率63.02%。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948.31万立方米。乔木林面积14.43万公顷,蓄积量935.17万立方米;竹木面积7413.33公顷;用材林面积11.54万公顷,蓄积量774.28万立方米,其中速丰用材林面积3893.33公顷,蓄积量37.55万立方米;一般用材林面积11.1万公顷,蓄积量734.97万立方米。全县经济林面积6085.7公顷,其中食用原料林3124.8公顷,果木林2343.3公顷,药用经济林291.6公顷,其它经济林22.8公顷,林化原料林303.2公顷。

【矿产资源】地下矿藏富饶。已探明的矿产种类有铁、铅、锌、钼、金、银、耐火黏土、硫铁矿、煤炭、冶金用脉石英、泥炭、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页岩、饰面用辉绿岩、瓷土、陶土、砖瓦黏土、建筑用砂岩、河砂等。

【旅游资源】境内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交相辉映。主要景点有峰峦叠嶂、乱云飞渡的大东山;峰头如笔、传说神奇的文峰山;怪石林立、古木参天的石莲洞;四面环水、繁花似锦的桃花岛;以及国家AA级景区八都“毛泽东祖籍游览苑”;水南公略县苏维埃政府旧址“怀德堂”;白沙木口红军标语等;国家4A级“历史文化名村”燕坊;省级“历史名村”桑园、仁和店;“江南第一墓”三国东吴古墓,解缙和杨万里故居和古墓等。

历史沿革:

隋大业末年(615-617),析庐陵县水东的顺化、文昌、折桂、中鹄、仁寿、兴平、明德、永丰、龙云、云盖、迁恩11乡设吉水县,属庐陵郡。

县治设今文峰镇。

唐天宝十四年(755),吉水县改为吉水镇。

吴天祐七年(910),升吉水镇为吉水县,隶属吉州。

南唐昇元二年(938),吉水由县改场,隶吉州,南唐保大八年(950),吉水由场复县,仍隶吉州。

元元贞二年(1295),吉水由县升为州,隶属未变。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吉水州复为县,属吉安府。

清沿明制。

至此,“吉水县”地名沿用至今。

1914年属庐陵道,1926年直隶省辖,1927-1934年先后建立庐吉县和公略县,1931年属吉安区,1932年属江西省第九行政区。

1949年属吉安分区,1950年属吉安区,1955年属吉安专区,1968年属井冈山地区,1979年属吉安地区,2000年8月属地级吉安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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