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
地名由来:三国时吴国设赤乌镇。因为吴程普驻兵在此,有传说中的瑞鸟赤乌来到这里鸣叫,之后孙刘联军取得赤壁之战的胜利。南唐时借此典故设瑞昌县,寓“祥瑞荣昌”之意。
2023年1月,瑞昌市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2年12月,瑞昌市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2022年12月,瑞昌市被确定为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
2022年8月,瑞昌市被列入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名单。
2021年5月,瑞昌市入选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产业重点县(市、区)名单。
2022年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命名瑞昌市华中国际木业家居产业示范园区为第二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
2021年12月,瑞昌市被确定为第二批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2021年10月,瑞昌市入选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产业重点县(市、区)名单。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瑞昌市人口数量为40.37万人,位列九江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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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寓意“祥瑞昌盛”,位处江西北部、九江西郊,为长江入赣门户、省市工业强县。面积1423平方公里,总人口46万,辖21个乡(镇、场、街道)。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0亿元、增长9.2%;财政总收入44.9亿元、增长10.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亿元、增长2.7%;固定资产投资275亿元、增长9.5%;规上工业营业收入720亿元、增长18.0%;瑞昌港区货物吞吐量4801万吨,位居九江五大港区之首。获评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先进县(市、区),实现了“十四五”开门红。
“开放门户”。位于京九大动脉与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区,赣鄂湘皖四大省会的黄金交叉点,杭瑞高速、武九高铁穿境而过,瑞昌港区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批复同意,通航机场列入全省规划,区位和交通优势明显。坚持开放引领,“东融九江、西接武汉”,把瑞昌建设成为浔汉之间的战略支点城市。
“工业强市”。是省市沿江工业的重要板块,香港理文集团投资的理文造纸、理文化工是全省最大的港资企业,亚东水泥是全省最大的台资企业。围绕“3+N”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以LED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以智能化为代表的木业家居产业,以高分子技术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积极发展现代轻纺、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以及新业态新经济新模式。中国林业集团、中国建材集团、昕诺飞集团、康佳集团等知名企业纷纷加盟。2021年,电子信息、木业家居、新材料产业产值分别突破12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
“青铜故里”。是中国青铜冶炼之源、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境内铜岭古铜矿遗址是我国矿冶遗址中年代最早、保留最完整、内涵最丰富的大型遗址,剪纸、竹编工艺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夏畈铜源剪影文化园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
“环境洼地”。大力弘扬“马上办”精神,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受国务院通报表彰并获政策激励;成为全省唯一直冠省名、全省唯一能受理商标注册的县级市,全省唯一入选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成功引进江西三志、上海正广通、江西联盛等知名物流企业,瑞昌到长三角、珠三角公路干线陆路物流成本降低50%以上。获评省“十佳优化营商环境县(市)”,瑞昌经开区获评省“十佳优化营商环境工业园区”。在全省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瑞昌位居100个县(市、区)第一。
“活力之城”。教育、医疗、文化等事业齐头并进,生产、生活、生态等条件一应俱全。奥园城市广场、荣誉国际五星级酒店投入运营、万达商业中心加快建设。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城市、全国信访“三无”县市、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大力实施体育强市战略,拥有江西北大门足球甲级俱乐部、瑞昌羽毛球超级俱乐部、瑞昌女子乒乓球甲级俱乐部等,唱响了体育品牌,擦亮了城市形象。
历史沿革:
西周属楚地。
东周敬王十六年(前504)属吴。
元王三年(前473)入越。
显王三十六年(前333)又归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属九江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为九江王黥布封地;汉高祖五年(前202),属豫章郡柴桑县地。
王莽新朝(9-23),改豫章郡为九江郡,改柴桑县为九江亭。
东汉复郡县故名,隶扬州刺史部。
三国吴黄武元年(222),改柴桑县属武昌郡。
晋永兴元年(304),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
南北朝宋、齐时(420-502),仍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
梁太清二年(548)分柴桑设汝南县,为寻阳郡治。
隋开皇九年至大业三年(589-607),先后属寻阳、彭蠡、湓城县。
唐建中四年(783),分立赤乌场;五代时,县地初属杨吴(907-937),隶镇南军辖下之江州浔阳县。
五代南唐昇元三年(939),升赤乌场为瑞昌县,治设桂林桥,隶奉化军(江州更名)。
北宋初,县属江南路江州。
北宋天禧四年(1020),分江南路为东西二路,江州属江南东路,南宋绍兴二年(1132),江州改属江南西路,瑞昌仍为其辖县。
南宋嘉泰三年(1203)县治移至湓城镇,属江州。
元至元十二年(1275),县属江州宣抚司隶扬州行中书省。
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隶江西行中书省江州路。
明洪武九年(1376),属九江道九江府。
清沿明制。
1914年,划全省为四道,县属浔阳道;1926年,直隶省辖;1932年,属第三行政区;1935年,属第五行政区;1939年,属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18日,瑞昌解放隶属九江专区。
1989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县级市,为九江市代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