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潘镇
地名由来:据民国《许昌县志》载:“张潘镇商业繁盛,列为许昌四镇之一。北门外有土台一座……世传为汉献(愍)帝陵。西门外里许二冢,西为张后冢,东为潘后冢”,故名张潘。
2022年3月,张潘镇被命名为2021年度河南省卫生乡镇。
张潘镇位于许昌县东南部,南与临颍县交界,东与鄢陵县毗邻,北靠五女店镇,西邻将官池镇,镇政府距县城区14公里。豫S237公路横穿全镇东西,张五公路纵贯全镇南北,日(照)南(阳)高速公路东北西南方向穿境而过,许扶高速公路正在建设,交通十分便利。河流分布均匀,水利资源丰富,灌溉条件优越。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适宜各种农作物生长。全镇总面积60.36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472公顷。下辖28个行政村,55个自然村,198个村民小组,1.1万户,4.67万人。
2005年,张潘镇工农业总产值完成14.8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完成2.8亿元,工业总产值完成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10%、3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35万元,其中国税完成122万元,占年任务的169%,地税完成205万元,占年任务的101%,农业税收完成205万元,占年任务的107.9%,其他收入完成203万,占年任务的135.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1亿元,同比增长4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40元,同比增长13.8%;在全市96个乡镇综合实力评定中名列第16位。
全镇工业发展迅速。2005年完成招商引资0.98亿元,同比增长39.7%;直接利用外资45万美元,出口创汇完成74万美元;新上项目28个,其中精细化工企业聚集区新入驻企业2家。聚集区完成产值5.5亿元,利税达到6600万元。
农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农业效益不断增加。2005年全镇优质小麦、花卉、棉花、蔬菜的种植面积分别达到4.5万亩、0.3万亩、1.2万亩、0.4万亩,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发展壮大。以烟叶、棉花、花卉、蔬菜、胡桑等为重点的特色经济已经形成,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其中烟叶产品税收位居许昌县前三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烟叶生产先进单位”。沿豫S237公路两侧建设了一批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形成了无公害生猪养殖带,带动并辐射了全镇的畜牧养殖业。张潘镇以“红旗渠”精神为动力,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巩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
汉魏许都故城
汉魏许都故城遗址公园位于许昌市区东南18公里张潘镇古城村,原系西周时许国都城。后汉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迎汉献帝迁都于此。汉许都故城分内外两城;内城系皇城,围九里一百二十九步,有皇宫、
许昌愍帝陵
介绍:位于许昌市东14公里张潘乡政府院内,东望张潘故城遗址,为东汉献帝衣冠冢。陵称“愍”而不称“献”是昭烈帝所谥。献帝禅位给魏王曹丕,丕称帝后,封献帝为山阳公(今河南修武县)。献帝死后,葬于
张潘王家宅院
张潘王家宅院位于建安区张潘镇张二村,年代为清。二○○九年六月十九日,张潘王家宅院被公布为第三批许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自东院墙外皮向东、院落倒座南墙外皮向南、西院墙外皮向西、客厅北墙
历史沿革:
明、清和民国初,西部、北部属张潘保和毓秀保,东部属古城保,南部及汪场属临颍县。
1941年除北部贾庄、郭庄、韩庄、郄庄等属伍节镇外,大部属张潘镇。
1949年汪场、王宋门从临颍县王岗区划入。
1951年属五女店区。
1958年属五女店公社。
1965年从五女店公社分出,设张潘公社。
1966年更名东方红公社。
1968年复张潘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
1999年撤乡设镇,属许昌县。
2016年撤许昌县设建安区,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