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数字化时代的内容与零售
内容与零售的结合,是中国内容生态繁荣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是指制作、复制、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组织或者个人。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是指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评论
内容与零售的结合,是中国内容生态繁荣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是指制作、复制、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组织或者个人。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是指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