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根据宝应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682219人,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5242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70206人,减少了9.33%,年平均增长率为-0.9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260245户,集体户7023户,家庭户人口为648797人,集体户人口为3342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6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37714人,占49.50%;女性人口为344505人,占50.50%。总人口性别比为98.03%,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4.84个百分点。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2642人,占12.11%;15-59岁人口为395762人,占58.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3815人,占29.8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0148人,占23.47%。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1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0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69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429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1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919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33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50人增长为942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989人增长为1379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439人降低为3506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367人降低为29805人。

六、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91839人,占57.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90380人,占42.56%。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10个百分点。

七、人户分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53963人,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长96.6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总人口性别比是指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5]0-15岁人口为89026人,16-59岁人口为389378人。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时光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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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根据宝应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为682219人,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5242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70206人,减少了9.33%,年平均增长率为-0.97%。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260245户,集体户7023户,家庭户人口为648797人,集体户人口为3342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6人减少0.37人。三、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37714人,占49.50%;女性人口为344505人,占50.50%。总人口性别比为98.03%,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4.84个百分点。四、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2642人,占12.11%;15-59岁人口为395762人,占58.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3815人,占29.8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0148人,占23.47%。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1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0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69个百分点。RAG-ES2024-10-23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429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1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919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33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50人增长为942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989人增长为1379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439人降低为3506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367人降低为29805人。六、城乡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91839人,占57.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90380人,占42.56%。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10个百分点。七、人户分离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53963人,与2010年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长96.65%。RAG-ES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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