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吉县统计局

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20〕6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8737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407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19033人,减少17.89%,年平均增长率-1.95%。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 35958 户,集体户718户,家庭户人口为84368人,集体户人口为30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         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人少1.0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4847人,占51.33%;女性人口为42527人,占48.6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93相比下降了0.47。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4499人,占16.59%;15-59岁人口为56427人,占64.5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448人,占18.8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533人,占13.2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  2.6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1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07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7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01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49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53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80人上升为1107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141人上升为148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7421人下降为4177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226人下降为24649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69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2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 214人,文盲率[7]由1.26%上升为1.29%,上升了0.03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7012人,占42.36%(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8.63%[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362人,占57.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9901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893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个16.88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县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
全  县 87374 100.00
吉昌镇 49535 56.69
屯里镇 9342 10.69
壶口镇 2114 2.42
车城乡 6007 6.88
文城乡 4526 5.18
东城乡 2875 3.29
柏山寺乡 5218 5.97
中垛乡 7757 8.8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15271人,16-59岁人口为55655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此数据为县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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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统计局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20〕6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3]为8737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407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19033人,减少17.89%,年平均增长率-1.95%。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4] 35958 户,集体户718户,家庭户人口为84368人,集体户人口为30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         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人少1.06人。RAG-ES2024-09-12
三、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4847人,占51.33%;女性人口为42527人,占48.6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93相比下降了0.47。四、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4499人,占16.59%;15-59岁人口为56427人,占64.5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448人,占18.8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533人,占13.2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  2.6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1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07个百分点。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7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01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49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53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RAG-ES2024-09-1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80人上升为1107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141人上升为148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7421人下降为4177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226人下降为24649人。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69年。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2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 214人,文盲率[7]由1.26%上升为1.29%,上升了0.03个百分点。六、城乡[8]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7012人,占42.36%(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8.63%[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362人,占57.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9901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893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个16.88百分点。RAG-ES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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