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峰乡
地名由来:因地处连绵巍峨的大盘山群峰南麓,得名“盘峰”。
2022年9月,浙江省爱卫办公布盘峰乡为2021年度浙江省省级健康乡镇。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盘峰乡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9年1月,盘峰乡被认定为2018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
2011年10月,环境保护部授予盘峰乡2011年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盘峰乡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36公里,东与维新乡,南与高二乡,西与双峰乡,北与大盘镇接壤。全乡共辖13个行政村,2004年底止,全乡共有农户1379户,3851个人口。盘峰乡地理位置优越,冷沙线和东仙线均横贯我乡,有9个行政村位于公路边沿,交通使捷。全乡除金竹头村未通机耕路和有线电视外,其余行政村都已实现“五通”。全乡有线电视入户数982户,金竹头村单独小有线26户。村村通程控电话、用煤气、用自来水。驻地盘峰,集镇由三佰、盘峰、上佃三个行政村组成,依永安溪呈带状分布,集镇面积达12.919公顷。冷沙线横贯集镇。镇区内行政单位乡政府1993年竣工交付使用,占地面积1728平方米。盘峰乡中心小学位于镇区内,从开办来经过多次改建,现已建成拥有教学楼、宿舍楼、活动中心、电化教室等多功能设备的现代化中心小学,占地面积3680平方米。盘峰乡卫生院1993年建成,占地面积480平方米。盘峰乡信用社1992年交付使用,占地面积486平方米。县级文保单位——孔氏家庙,位于乡境内,是难得的古文化遗产,现已在报批国家级文保单位。孔氏家庙所在的榉溪村,还有杏院书林、白鹤庙等古建筑,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豆杉等。盘峰乡金竹头村划归大盘山自然保护区范围。
历史沿革:
商、周、春秋属越,战国属吴。
秦王政廿五年(前222)设乌伤县属之。
三国吴赤乌八年(245)分乌伤县南界上浦乡设永康县属之。
唐、宋时为永康县内里乡。
南宋绍熙五年(1194)因深泽屋楼村陈国材之妻卢氏孝义行谊,封为孺人,赐予“孝义名宗”匾额,改内里乡为孝义乡。
元、明、清为永康县孝义乡咸泰里四十七都。
1934年5月改称永康县盘峰乡。
1939年7月划入磐安,称盘峰乡。
1949年10月解放,同年12月建立盘峰乡人民政府。
1950年11月,分设盘峰(樟村)、高二(榉溪)、维新(后阁)3个乡。
1954年3月,又划高二(榉溪)、维新(后阁)部分村设后阁乡(后阁)。
维新乡政府移设丁埠头。
1956年3月小乡并大乡,高二乡并入盘峰乡,后阁乡并入维新乡。
1958年9月,称盘山公社盘峰管理区、维新管理区,同年11月并入东阳。
1959年4月,维新管理区、盘峰管理区分出高二山以南,维新管理区东山头村以西部分村设高二管理区(大柘坑)。
维新管理区由后阁移驻丁埠头。
1961年,高二管理区改称东阳县盘山区高二公社。
维新管理区改称东阳县盘山区维新公社。
盘峰管理区称盘山区盘峰公社。
1983年8月,撤销人民公社,复称东阳县盘峰乡、东阳县维新乡、东阳县高二乡。
同年11月恢复磐安县建制,为磐安县盘山区盘峰乡、维新乡、高二乡。
1992年,撤销区建置,三个乡均为县直属乡。
2018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高二乡、维新乡、盘峰乡合并,称盘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