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2007年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
国办函〔2007〕26号
人口计生委:
你委《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请示》(国人口发〔2007〕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根据有关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同意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如下:
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姜 力 民政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鹿心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苟仲文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危朝安 农业部副部长
易小准 商务部副部长
蒋作君 卫生部副部长
钟攸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李干杰 环保总局副局长
王莉莉 广电总局纪检组长
张为民 统计局副局长
惠鲁生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高鸿宾 扶贫办副主任
洪天慧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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