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汕头市。汕头是全国著名侨乡、国家经济特区、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地处韩江、榕江、练江出海口,素有“ 华 南 要 冲 、 岭 东 门 户 ” 之 称 , 是 广 东 省 距 离 台 湾 最 近 的 城 市 。2020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汕头经济特区考察。2021年2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综合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和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现有院本部、金园校区、新津校区和东墩校区四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66亩。设有电子信息学院、先进制造学院、财经商贸学院、应用外语学院、建设生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7个二级学院54个专业,其中建设工程管理专业自2021年起与本科院校联合招收“3+2”本科生。2023年10月全日制在校生1.45万人。
二、招生对象
(一)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符合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四、培养模式
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时的50%。
五、学籍管理
专项试点班学生在2024年秋季入学,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一)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有关我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高校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4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
六、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5月9日10:00至12日16:00,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两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
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我校咨询并明确。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七、入学采用的考核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及录取规则
(一)考核方式:
1.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2.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我校按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组织命题,根据高职自主招生选拔性考试的特点,适当增加试题区分度。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17:00
(三)考试地点: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
(四)录取原则:考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1.当同类人员投档总分相同时,有技能证者优先录取。
2.当同类人员投档总分相同时,且没有技能证书的情况下,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原则上,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八、收费和资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电梯工程技术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学费为6410元/年.生;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为5250元/年.生。
(二)专项试点班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
(四)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8607737、88630402
咨询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