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博物馆

共 2625字,需浏览 6分钟

 ·

2024-05-30 15:53

历史沿革

莆田市博物馆原馆址:古谯楼
1986年,莆田市博物馆馆址最早设在莆田市区三清殿副殿东岳殿。
2002年5月,莆田市合并莆田县博物馆,迁至
2011年4月,莆田市博物馆新馆文物征集工作启动。
2011年11月,莆田市博物馆新址建设工程动工,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领衔设计。
2013年,莆田市博物馆新馆封顶。
2017年2月,莆田市博物馆新馆主体竣工。
2017年9月19日,莆田市博物馆新馆预开馆,首次对外开放的“馆藏文物精品展”和“莆田历代书画艺术陈列”展出近500件珍贵文藏作品。

馆藏文物

馆藏综述

莆田市博物馆拥有馆藏文物10000多件,藏品类型有陶瓷、青铜、玉器、竹木雕件、石器、书画等,品类齐全,其中三级品以上珍贵文物1378件。馆藏一级品明代天文图、清代菓馔为代表的二百多件妈祖文化文物是莆田市建设世界妈祖文化中心的资料。馆藏近代名家字画,藏有革命书画家、北洋军阀、伪“满洲国”国务总理,清朝遗老等政要,上海山水画派代表人物、北京派胡衡、、岭南画派等名家和等大师墨迹2300多幅,对于研究中国近代书画史具有重要价值。

典藏珍品

建筑格局

莆田市博物馆位于莆田东侧,占地面积23.3亩,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展厅面积1.3万平方米。莆田市博物馆外观像妈祖手中的“如意”,代表“妈祖的故乡”莆田,也象征着吉祥如意。
莆田市博物馆新馆
莆田市博物馆由建筑设计院领衔设计,主体建筑由一幢四层主展馆和四层副展馆组成,主馆与副馆采用钢桥架连廊连接,这是一大特色。

陈列展览

展厅综述

莆田市博物馆设有《莆田历史文化陈列》、《莆田民俗文化陈列》、《馆藏近代名家书画艺术陈列》、《莆田木雕艺术陈列》、《妈祖文化与海上丝绸之路展》、《馆藏文物精品展》六个专题陈列和五个临时展厅。

常设陈列

馆藏文物精品展
陈列展览
以“瓷之美”、“玉之灵”、“青铜之重”、“竹木之巧”四个部分陈列,聚集了莆田市博物馆具有艺术观赏价值和代表性及能够体现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风格的艺术藏品。
莆田民俗文化陈列
莆田民俗文化陈列展览以岁时节俗为干线,贯串兴化的天地崇拜、神祇信仰、人生礼仪、衣食住行、岁时节庆、耕作渔获、商旅经贸、宗教信仰等习俗,展示莆仙文化民俗有深厚丰富的内涵和突出的特色。
莆田历史文化展
莆田历史文化展
莆田历史文化陈列分别是蒲阳拓荒,百姓入莆,壶兰雄邑,海丝重镇,文献名邦,闽中洪流6大主题。
妈祖文化与海上丝绸之路
展厅内,以妈祖文化起源和妈祖文化海外传播为内容,讲述了妈祖一生为民救难扶伤和历史上明代郑和下西洋的故事。
馆藏近代名家书画艺术展
馆藏近代名家字画,藏有革命书画家何香凝、北洋军阀吴佩孚、徐世昌、伪“满洲国”国务总理郑孝胥,清朝遗老陈宝琛等政要,上海山水画派代表人物吴待秋、冯超然、北京派胡衡、王梦白、岭南画派高剑父等名家和徐悲鸿、潘天寿、黄宾虹、张善孖等大师墨迹2300多幅,对于研究中国近代书画史具有重要的价值。

临时展览

瓷国明珠——福建德化瓷器展
福建德化陶瓷展
2018年9月27日至10月26日,“瓷国明珠—福建德化瓷器展”在莆田市博物馆A馆一楼临时展厅展出。展览遴选了、南越王宫博物馆馆藏一百余件德化瓷艺珍品。
雨林版纳 水的民族——西双版纳傣族民俗展
2019年3月31日至6月3日,“雨林版纳 水的民族——西双版纳傣族民俗展”在A馆展厅一层展出。展览共精选了一百三十多件展品,涵盖傣族传统技艺、宗教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常生产生活等方面。

所获荣誉

2012年,莆田市博物馆被评为福建省二级博物馆。
2013年5月,莆田市博物馆被评为国家三级博物馆。
2020年12月,莆田市博物馆被核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2023年4月,入围2023年“全国最具创新力博物馆”。

参观信息

地理位置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延寿村延寿175号(莆田绶溪公园内)

交通路线

莆田市博物馆(新址)乘坐、莆田公交K05路、、莆田公交60路(夜班)、莆田公交98路、、莆田公交303路至万辉国际城下车,往绶溪公园方向即可。

开放时间

每周二至周日(夏季)9:00-17:30(17:00停止入馆),(冬季)9:00-16:30(16:00停止入馆)。每周一(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及除夕全天闭馆。
莆田市博物馆遇重大活动或重要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时,可根据需要关闭个别展馆或临时闭馆,届时将告示公众。

注意事项

1、 参观区域:莆田市博物馆基本陈列、临时展览和对外开放的公共服务区;
2、 学龄前儿童、高龄老人、行动不便者须有成年人陪护入馆参观;
3、 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及精神性疾病患者谢绝入馆;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械具等危险品、违法品和宠物不得进入馆内;
5、 观众随身携带的物品可免费存放于博物馆寄存柜,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禁止携带饮料、食品及其他不必要的物品进入展厅;
6、 请勿在展厅内使用闪光灯、三角架拍摄文物,并禁止将照片用于商业和出版用途;
7、 自觉爱护文物展品、展览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花草树木等,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展厅内严禁吸烟、饮食、喧哗、追逐打闹、攀爬躺卧、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