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26号)(2002年3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02〕第 26 号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我国将在加入后1年内,在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02年12月1日起,在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1号)的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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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13号)(2014年2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4〕 第 13 号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规章《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银发〔1996〕302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3号发布),以及《关于加强境内金融机构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998〕458号)和《关于改进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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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35号)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2〕第 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行 长 戴相龙
二○○二年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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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2号) 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2002年35号)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2〕第 2 号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行为,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行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行 长 戴相龙
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商业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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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2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3〕 第 9 号
为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保障各参与方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发布实施。
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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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4号)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2002年6号)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1〕第 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经2000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第37次行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施行。
行 长 戴相龙
二○○一年二月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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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594号)(2024年2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 594 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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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9号)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3年14号)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告
〔2002〕第 19 号
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现予以公布施行。
人民银行
二○○二年九月七日
商 业 银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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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2015年27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5〕 第 12 号
为统筹促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的整体效应,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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