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联合创作 · 2024-09-26 14:05

机构职能

中宣部的主要职能是管控意识形态、新闻出版甚至教育方针。它对中国大陆与媒体、网络和文化传播相关的各种机构的监督以及对新闻、出版、电视和电影的审查,另外对也有监督权,在省级及省级以下文化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由同级党委宣传部管理。

第一,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宣传;

第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的各新闻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搞好舆论引导;

第三,从宏观上指导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

第四,规划和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

第五,受中央的委托,协同和会同有关部门对我们宣传文化系统的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管理。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工作;

第六,负责提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和法规;同时还要按照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做好宣传文化系统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七,为中央领导和中宣部领导的决策和指导全局工作提供舆情信息的服务,并且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舆情信息工作;

第八,负责文化体制改革,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改革和发展的调研,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这是中宣部主要的八项职能。

第九,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第十,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第十一,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宣传部

机构改革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组织机构

新闻局

办公厅

干部局

研究室

理论局

宣传教育局

新闻出版局

文艺局

人权事务局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规划办公室

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

机关管理局等

现任领导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

中央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宣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中央宣传部部务会成员、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历任部长

李达(1921年8月—1922年7月,以主任身份)

(1922年8月—1923年6月,往后曾转任委员)

(1924年5月—1925年1月)

(1925年2月—1927年3月,以主任身份)

(1927年4月—1927年4月,於武汉汉口,以原委员身份晋升)

(1927年5月—7月)

(1927年8月—1927年10月,此为中央临时政治局负责人身份之

(1927年11月—1928年6月)

(1928年7月—1928年10月)

(1928年11月—1930年12月,此期间中宣部曾为中央宣传鼓动部)

(1931年1月—1931年4月)

(1931年4月—1934年12月,其间曾由暂任)

(1935年1月—1937年7月,后由兼任,吴副部长)

(1937年7月—1942年12月)

(1943年1月—1952年12月)

(注:1943年—1945年8月曾隶属於精简后的中央宣传委员会之下,初期曾由任代理部长。)

(1953年1月—1954年6月)

(1954年7月—1966年12月)

陶铸(1966年12月,1967年初被实行军管,部门在四人帮倒台后解散)

(四人帮倒台后成立之中央宣传组)

(1977年7月—1978年12月)

(1978年12月25日—1980年3月12日)

(1980年3月12日—1982年4月)

(1982年4月—1985年8月)

(1985年8月—1987年2月)

(1987年2月—1992年12月)

(1992年12月—2002年10月24日)

(2002年10月24日—2012年11月21日)

(2012年11月21日—2017年10月)

(2017年10月—2022年10月)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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