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40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3.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办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同新路1号,石家庄医专行政办公楼一楼108房间。

三、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机构设置

1.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处是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五、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专业与收费标准

2024年我校开设25个专业,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助产、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心理咨询、药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

其中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合作院校为俄罗斯秋明国立医科大学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合作院校为英国拉纳克郡新学院;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合作院校为德国德累斯顿国际大学。合作模式均为3+0,专科在校期间无其他收费,毕业后自愿出国。

住宿费:

1-14号公寓楼南区8人间1600//8人间入住62000//8人间入住42400//4人间2600//

15-21号留学生公寓楼北区4人间主卧3000//4人间次卧2800//

22-34号公寓楼北区4人间2900//。所有宿舍标配设施:空调、独立卫生间,各系部各专业宿舍房间分配不同,以现场报到时各系实际分配为准。

七、奖助学措施

学校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八、录取原则

1.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各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期间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或请谨慎报考

2.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专业录取:院校+专业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按照第一专业进行录取。专业+院校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按照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

4.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5.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录取原则。

6.生源地为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科目执行。

7.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九、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1—8251760082517700

招生章程网址:https://www.sjzmc.cn/zsxxw(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实习就业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号功能,搜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关注 

十一、本章程由招生实习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0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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