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 体育强国建设纲要(2019年2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体 育 强 国 建 设 纲 要 的 通 知
国办发〔2019〕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8月10日
体 育 强 国 建 设 纲 要
为进一步明确体育强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及措施,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协同联动,持续提升体育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更好发挥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努力将体育建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
(二)战略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机制,体育领域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果,全民族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竞技体育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体育产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到2035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完善、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全民健身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2%;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身体素养显著提升,健康状况明显改善;竞技体育更好、更快、更高、更强,夏季项目与冬季项目、男子项目与女子项目、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三大球”与基础大项等实现均衡发展,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体育产业更大、更活、更优,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体育文化感召力、影响力、凝聚力不断提高,中华体育精神传承发扬;体育对外和对港澳台交往更活跃、更全面、更协调,成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一国两制”事业的重要方面。
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国。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居于世界前列,体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
二、战略任务
(一)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紧紧围绕便民惠民,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体育强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三级联创活动,逐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区、城乡、行业和人群间的均等化。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以及足球、冰雪运动等场地设施建设,与住宅、商业、文化、娱乐等建设项目综合开发和改造相结合,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建筑屋顶、权属单位物业附属空间。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体育场所,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有序促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紧密结合美丽宜居乡村、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创建休闲健身区、功能区和田园景区,探索发展乡村健身休闲产业和建设运动休闲特色乡村。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制定并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因时因地因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大健康理念,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面向全民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建立群众性竞赛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推进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战略,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
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发挥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示范作用,推进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完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开展。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民、职业人群、残疾人等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将促进青少年提高身体素养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学校体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考核体系,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积极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普及冬奥知识和冰雪运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活动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整合应用,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分布于城乡社区、商圈、工业园区的智慧健身中心、智慧健身馆。依托已有资源,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加强分析应用。
(二)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增强为国争光能力。
完善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坚持开放办体育,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优秀运动员培养和优秀运动队组建模式,建立向全社会开放的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制度,充分调动高校、地方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综合评估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潜力和价值,统筹各项目发展,建立竞技体育公共投入的效益评估体系。
构建科学合理的训练体系。加强优秀运动队复合型训练团队建设,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训练体系。统筹国际国内体育科技资源,构建跨学科、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加强科研攻关、科技服务和医疗保障工作。加大对训练基地科研、医疗、文化教育等支持,把若干现有基地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训、科、医、教、服”一体化训练基地。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化竞赛体系。推进竞赛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与国际接轨的体育竞赛制度,构建多部门合作、多主体参与的金字塔式体育竞赛体系,畅通分级分类有序参赛通道,推动青少年竞赛体系和学校竞赛体系有机融合。深化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改革。支持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形式多样的系列赛、大奖赛、分站赛等。
做好2020年东京奥运会、残奥会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备战参赛工作。在保持传统优势项目领先地位的基础上,做大做强基础项目;持续加大冰雪项目选材力度,恶补冰雪项目短板,不断提高冰雪竞技水平;扎实推进备战工作,全面加强科学训练、赛事平台建设、反兴奋剂、综合服务保障等工作,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打造能征善战、作风优良的一流队伍,确保在2020年东京奥运会、残奥会上取得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上实现全项目参赛,取得我国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参赛史上最好成绩。
全面推动足球、篮球、排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三大球”发展道路,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科技助力,提高“三大球”训练、竞赛的科学化水平。挖掘“三大球”项目文化,提高大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推进职业体育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组建职业联盟。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俱乐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体育经纪人制度,积极探索适应中国国情和职业体育特点的职业运动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体育联赛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市场主体作用,培育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职业联赛。
(三)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完善体育全产业链条,促进体育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生产方式、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促进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体育服务业提质增效。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体育用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示范应用,引导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支持可穿戴运动设备和智能运动装备的研发与制造,显著提升体育用品供给能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体育企业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体育品牌,支持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完善健身教练、体育经纪人等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等企业发展。鼓励大型健身俱乐部跨区域连锁经营,鼓励大型体育赛事进行市场开发,支持成立各类体育产业孵化平台。
扩大体育消费。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体育消费粘性,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拓展体育健身、体育观赛、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消费新空间,促进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创新体育消费支付产品,推动体育消费便利化。支持各地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
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市场的配置作用、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体育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推进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体育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强化体育企业信息归集机制,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体育精神。
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深入挖掘中华体育精神,将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精心培育和发展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完善中国体育荣誉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和单项体育协会打造褒奖运动精神的各类荣誉奖励。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等体育文明礼仪,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
传承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加强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推进传统体育项目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开展体育文物、档案、文献等普查、收集、整理、保存和研究利用工作。开展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推动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
推动运动项目文化建设。挖掘体育运动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讲好以运动员为主体的运动项目文化故事。培育具有优秀品德和良好运动成绩的体育明星,组织运动队和体育明星开展公益活动。以各类赛事为平台,举办以运动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活动、文化展示。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为契机,弘扬冰雪运动项目文化。
丰富体育文化产品。实施体育文化创作精品工程,创作具有时代特征、体育内涵、中国特色的体育文化产品,鼓励开展体育影视、体育音乐、体育摄影、体育美术、体育动漫、体育收藏品等的展示和评选活动。
(五)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体育交往,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一国两制”事业。
构建体育对外交往新格局。深化与亚洲各国尤其是周边国家的体育交流合作,务实推进与欧美发达国家的体育互利合作,巩固和发展与非洲和拉美国家的体育友好关系。引导、支持和鼓励体育类社会组织、体育明星、大众媒体、体育企业、海外华侨等在体育对外交往活动中发挥作用。
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体育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政府间人文交流活动,扎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合作框架下的体育交流活动。制定实施共建“一带一路”体育发展行动计划,积极搭建各类体育交流平台,鼓励丰富多样的民间体育交流。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体育旅游方面深度合作,打造“一带一路”精品体育旅游赛事和线路。
提升中国体育国际影响力。实施中华武术“走出去”战略,对标奥运会要求,完善规则、标准,力争武术项目早日进入奥运会。通过孔子学院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平台,推动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的国际化发展。拓展对外传播优势平台,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扩大我国在国际体育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深化对港澳台地区体育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内地与港澳体育交流合作,支持港澳体育事业发展。邀请港澳相关人士参加和观摩全国综合性运动会。支持港澳申请和举办国际体育赛事。积极稳妥地开展两岸体育交流合作,强化两岸体育交流机制。坚持在“奥运模式”框架内,妥善处理国际体育活动中的涉台问题。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科技、民政、外交、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体育强国建设目标如期完成。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管办分离、内外联动、各司其职、灵活高效的体育发展新模式,实现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强国建设。合理划分地方各级政府在体育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地方主体责任。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力度。落实体育税费政策,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育用地需求,建立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建标准和评价制度。研究完善建设用地标准,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重要公益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设施、项目必要用地,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海峡西岸等区域内体育协调发展。加快在海南建设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和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挖掘中西部地区独特的体育资源优势,形成东、中、西部体育良性互动格局。丰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群众的体育生活,做好体育援疆、援藏工作。
(四)加快体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定全国体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建立健全适应体育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人才评价机制。选派重点项目、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出国(境)培训、留学,支持与海外高水平机构联合培养体育人才。开展体育引智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五)推进体育领域法治和行业作风建设。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加快体育领域相关法规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体育赛事、体育市场经营等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服务。强化体育执法,建立体育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加强运动队党建和运动员、教练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运动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修养。各类体育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企业规范经营。
(六)加强体育政策规划制定等工作。制定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领域以及包括“三大球”在内的各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全面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以及运动水平、赛事活动、教育培训等体育服务领域的规范和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完善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统计制度。推进体育信息化建设。加强体育基础理论研究,为体育强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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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程一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工程
合理做好城乡空间二次利用,积极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 建设一批小型足球篮球场地,提高学校足球篮球场地利用率。 科学规划布局和建设一批室内外公共滑冰、滑雪场地,推广使用可移动式冰场和仿真冰场。 推动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服务网络平台。 研究制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扶持政策。 重大工程二 全民健身活动普及工程 扩大彩票公益金资助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赛主体的范围,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的力度。 探索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新模式,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 举办冰雪旅游节、冰雪文化节、冰雪嘉年华、赏冰乐雪季、冰雪马拉松等冬季项目品牌赛事活动,推广滑雪橇、冰上自行车、冰上龙舟、雪地拔河、雪地足球等冰雪娱乐项目。 推广旱地冰球、旱地冰壶等项目。 开展各类业余足球赛事活动和全国业余足球教练员培训。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完善并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建立运动处方数据库,培养运动医生和康复师,建设慢性疾病运动干预中心。 重大工程三 青少年体育发展促进工程 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的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体系,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使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精品赛事活动;构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和支持体系,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发展。 推进幼儿体育发展,完善政策和保障体系;推进幼儿体育项目和幼儿体育器材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建立幼儿体育课程体系和师资培养体系。 实施青少年体育拔尖人才建设工程,推动体校特色运动队、俱乐部运动队、大中小学运动队及俱乐部建设。进一步发挥体校和社会俱乐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优势。 打破部门界限和注册限制,逐步建立面向所有适龄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相互衔接的全国青少年U系列竞赛体系。 落实教练员培养规划,实施教练员轮训,提高青少年体育教练员水平。 重大工程四 国家体育训练体系构建工程 以运动员(队)为中心,以训练效益为导向,建立科学训练复合型团队和“流水线”、“一站式”、“一体化”高效工作模式。 推动竞技体育科学训练中心场馆智能化升级改造,打造智能化科学训练基地。 加快体育装备、训练器材和科研仪器等更新迭代,提高训练过程和状态监控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依托现有机构建设中国教练员学院,完善各类教练员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制定实施精英教练员千人计划。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建立面向全球的体育科研、医疗、康复等科学训练专业人才招募合作平台,配套建设科学的培养支持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 以国家体育训练中心为龙头,以地方体育训练基地为支撑,在全国范围内规划布局区域性、特色化的训练中心和基地,吸纳高校等社会优质资源建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 重大工程五 科技助力奥运工程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围绕科技攻关,聚焦奥运备战,培育建设5—10个国际化体育科技合作平台。 组建各项目国家队复合型科研医疗团队,对国家队日常训练中的体能训练、机能监控、伤病防治、运动营养、技战术分析、数据管理与分析、信息情报收集与处理等方面提供及时、有效的科研医疗保障,优化团队运行管理及绩效评价。 建设国家队训练大数据管理系统,加强对运动员基本信息、训练计划和执行、训练过程机能指标监控、训练专项指标测试、体能指标测试、技战术诊断与分析、大赛选拔、伤病及康复、膳食及营养、心理训练等数据的规范和管理,科学分析、指导训练参赛工作。 组建大型赛事科研医疗保障营,整合国内高水平医疗、体能、康复、心理、营养等方面人才,引进外国专家,配备先进的科技、医疗设备,完善赛事科研医疗保障工作机制,提升赛时科研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重大工程六 体育产业升级工程 支持各运动项目协会制定体育运动项目产业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推动有条件的运动项目打造涵盖职业、商业和群众性赛事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体系。 聚焦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需求,引导和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研制开发一批急需体育用品,打造知名品牌,提升供给能力,稳步增强体育用品制造业的综合竞争力。 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在全国建设一批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稳步推进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开展定期测评,实行动态调整,打造10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小镇样板。 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制,提高体育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化水平。 加强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和统计工作。建立运动项目产业数据监测机制,发布运动项目产业及体育消费数据。建立省级体育产业名录库。 将体育产业工作纳入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框架。鼓励各地建立体育产业部门协同机制,将体育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评比。 重大工程七 体育文化建设工程 打造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改革、创新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和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丰富全国运动会等综合性赛事和单项体育赛事的体育文化内涵。办好全国体育美术作品展览。 推动体育博物馆和档案馆等建设,做好体育文物藏品征集和收藏管理保护工作。 加强体育舆情监测,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格局,打造体育融媒体产品,发挥短视频平台、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在体育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重大工程八 体育志愿服务工程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扩大运动员、教练员中的志愿者人数。将志愿服务纳入体育专业学生考核和体育教师评价内容。 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注册、培训与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激励流程制度。 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统计体系和志愿服务成效评估体系,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志愿者保险制度。 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结合大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体育专业学生、优秀运动员赴欠发达地区进行志愿服务。 重大工程九 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工程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依法成立体育总会(体育总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有独立银行账户,有明确的职责和岗位要求),推动实现体育总会全覆盖。 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依法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拓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室(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积极开展贴近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符合城乡居民健身需求的体育活动。 支持大中小学、厂矿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群众性体育俱乐部联赛,并积极承接体育部门赛事活动等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农民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农民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支持和培育发展社区体育组织。 稳步推进各级运动项目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改革,推进协会依法依规独立运行,探索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章程加强协会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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