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0:41


长春工程学院是省属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1437,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一、报名条件

1.招收当年(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格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进行查询。

二、招生专业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均为我校优势专业,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限报1个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50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50

3

软件工程

080902

50

4

工程造价

120105

50

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4日12: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https://www.wjx.cn/vm/PpIDmFg.aspx# ,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或邮寄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照片(近期蓝底免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信网查询的本科学位证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到所在教务处开具预毕业证明);

(4)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

四、考试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相关材料,请考生于6月15日到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及考试时间和方式。

五、录取

1.达到学校规定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

2.学校可视生源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3.拟录取名单将在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六、培养相关事宜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报考和考试(考核)中违纪或作弊,弄虚作假,我校取消其报考或入学资格。

2.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或证书)材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相关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0431-80578555,80578299

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b.ccit.edu.cn

长春工程学院

二O二四年五月

附件:未就业承诺书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