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学院地处渤海之滨,坐落于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是辽宁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院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办学影响力,成为盘锦市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势头下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的摇篮。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约432亩),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超过1亿元,馆藏图书近60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人左右。现有教职员工531人,其中专任教师400人 ;具有博士、硕士学位201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71人左右,“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7%;拥有260余名省市级教学名师、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百千万层次人才,2个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品牌专业、3个辽宁省示范专业、4门辽宁省精品课程等等。
二、招生对象及体检要求
招生对象:符合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及中职对口升学报名资格的考生。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组织体检或经参加高考、中职升学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语种 |
学制 |
学费(元/人、年) |
备注 |
1 |
520201 |
护理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2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000 |
师范类 |
3 |
570103K |
小学教育(师范类)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000 |
师范类 |
4 |
440501 |
工程造价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500 |
|
5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6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500 |
|
7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500 |
|
8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9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0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1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2 |
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3 |
470204 |
石油化工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4 |
470203 |
精细化工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5 |
470210 |
化工装备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6 |
420404 |
油气智能开采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7 |
420401 |
油气储运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8 |
540101 |
旅游管理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500 |
|
19 |
520201 |
护理 |
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20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中职生 |
英语 |
3 |
4000 |
师范类 |
说明:1.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2.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3.最终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及收费
1.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www.pjvtc.edu.cn,点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流程进行报名。
第一步:注册。请用真实身份证号和姓名注册,并填报志愿。普通高考单招报名志愿设置为3个有序参考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确定后进行保存。中职对口升学单招报名志愿设置为一个唯一志愿,确定后进行保存。注册成功,并进行网上缴纳120元考试费,注册后请记住密码。
第二步:登录确认。用身份证号和注册时设定的密码登陆,核对个人信息及志愿填报是否正确。如登录密码忘记,可通过回答问题查找,如果不能找回可与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管理员联系。
报名缴费成功后,如放弃报考,报名费不予退费。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考试。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费时间:
参加第一阶段4月10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零时-2021年4月5日24时。
参加第二阶段9月25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零时-2021年9月20日24时。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院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登陆我院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电话向我院招生与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2021年4月6日零时-2021年4月7日24时(第二阶段单独招生为2021年9月21日零时-2021年9月22日24时)。
3.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21年4月8日零时-2021年4月10日24时(第二阶段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零时-2021年9月25日24时)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
健康承诺书涉及考前21日内的体温情况、接触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情况等,考生打印后填写,由本人及家长签字。考前由学院统一收回存档。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1、命题
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各项要求,组织命题。严格按照《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参见附件1)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普通高考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文化课(数学、语文、英语)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普通高考单招考试日程安排(第一阶段)
考试科目 |
考试 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数学、英语 |
笔试 |
4月10日 |
9:00-11:30 |
校本部 |
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试日程安排(第一阶段)
考试科目 |
考试 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课、 专业综合课 |
笔试 |
4月10日 |
9:00-11:30 |
校本部 |
职业技能考核 |
技能操作 |
4月10日 |
12:30-17:00 |
校本部 |
说明:当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9月25日(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日程安排同上。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六、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考单招考生和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高考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中职对口升学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课、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成绩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查询、上报
2021年4月11日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复核方式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校本部查询。(第二阶段查询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6日12时)
2021年4月12日零时-2021年4月13日24时在我院官网站报名系统中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4月26日前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第二阶段公布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零时-2021年9月28日24时,备案时间以省招考办文件为准)。
说明:凡被我院第一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及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奖学金及退费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详见2021年单独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表,住宿费1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退费说明: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持退学申请单到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等学生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时需持退学申请单及缴费凭据,财务处根据缴费凭据金额,计算学生缴费学年内在校时间,按月退住宿费和学费。
八、申诉及举报方式
1.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427-2936016
九、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以线上宣传为主,同时寄送招生宣传材料。如疫情防控条件允许,适当开展线下宣传。
十、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邮编:124000
招生热线:0427-2936777 2936004 6952899
传 真:0427-2936776
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第一阶段)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9日—4月5日 |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
4月6日 |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
4月7日 |
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4月8日—4月10日 |
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 |
4月10日 |
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
4月11日 |
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述 |
4月12日-4月13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学校完成预录取工作 |
4月26日前 |
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
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第二阶段)
时 间 |
工作内容 |
8月10日—9月20日 |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
9月21日 |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
9月22日 |
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9月23日—9月25日 |
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 |
9月25日 |
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
9月26日 |
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述 |
9月27日-9月28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学校完成预录取工作 |
根据文件要求 |
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
附件:1.《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预案》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