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孙家村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2.5万平方米(约合487.1亩);专任教师6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0.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27.3万元;图书12.1万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院构建了石油工程类、石化炼制及精细化工安全类、新能源新材料及智能制造类、应急救援类四大专业群布局,四大专业群整体协调发展,旨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紧密结合盘锦石油石化产业实际,学院学历教育将全面采取与域内企业联合培养,以服务区域产业、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宗旨,逐步建立以“专业+安全+应急”为鲜明特征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计划规模与专业影响力、师资力量、实践教学条件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就业率相适应。
1.学院招生计划不做预留。
2.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男女生比例。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无要求,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我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01 |
420402 |
油气地质勘探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02 |
420406 |
石油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03 |
420902 |
化工安全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04 |
470203 |
*精细化工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待定 |
05 |
470210 |
*化工装备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待定 |
06 |
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07 |
470204 |
石油化工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08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09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待定 |
10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1 |
420901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待定 |
注:“*”新专业的学费以盘锦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列明。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我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助学金:学院设定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43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考生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优先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的考生不予退档。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学院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省招生办投档结果不设专业分数极差,按照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高考总分(文化课总分与政策加分总和)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择优录取;当三科总分相同时,文史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理工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27-6702333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lpv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