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区
地名由来:1984年设桃山区,据《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以境内桃山得名。
2023年1月,水利部公布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桃山区入选。
2021年12月,桃山区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桃山区人口数量为20.41万人,位列七台河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63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182位。
2020年6月,桃山区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东北抗日联军片区)。
2016年2月,桃山区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桃山区,隶属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七台河、鸡西、佳木斯、鹤岗、双鸭山五大城市群中心。1984年1月20日,设立桃山区。桃山区面积74.3平方公里,海拔160~320之间。桃山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为3.4℃,年均最高值4.8℃,年均降水量在540毫米左右。
1984年1月21日经省政府(黑政函1984年8号文件)批准七台河市设立三个市辖区(县级)。
1984年2月10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组建中共七台河市桃山区委员会及桃山区人民政府。全区下辖桃南、桃山、桃西、兴岗四个街道和桃西乡。桃西乡下辖桃山、桃南、红岩、八道岗、良种场五村。
1984年11月20日桃山区委、区政府研究拟建桃西乡。
1996年12月黑龙江省民政厅批准,七台河市桃山区增设桃北、桃东街道办事处,是月桃山区撤销桃西乡建万宝河镇,至此桃山区辖六街一镇。此区划设置沿至2005年。
2013年11月桃山区推进区直管社区综合体制改革试点,撤销桃东、桃西2个街道,成立6个区直管社区。
2015年,撤销桃南、桃北、兴岗、桃山4个街道,至此全区原6个街道及万宝河镇的2个社区合并改制为15个区直管社区。
2016年,桃山区辖1个镇、15个社区。
2020年,桃山区恢复街道办事处,设立桃东、桃南、桃西、桃北、桃源、桃山6个街道及1个镇万宝河镇。
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时期,属勃利县管辖,初隶南乡,后改隶小五站镇。
1931年东北沦陷后,隶属十一甲。
1938年日本侵略者强占民地,设立桃山开拓点。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勃利县第五区管辖。
1948年桃山区划归新增设的七台河区。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2月改为第十二区。
1955年5月,复改为七台河区。
1956年3月,撤七台河区划乡,隶属七台河乡管辖。
1958年9月,并入七台河人民公社,同年底划归七台河矿区公社管辖;1960年3月,改隶七台河镇公社。
1965年2月,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
1970年4月,改隶七台河市。
同年5月,设立市属桃山街道。
1973年6月,并入红旗公社。
1978年9月,七台河市政府自北山迁至桃南(今桃山区)。
1981年10月,复设桃山街道。
1984年1月21日,黑龙江省省政府批准,设立桃山区,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