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村遗址

李家村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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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03

历史沿革

1958年,陕西省西乡县城关镇西南的和平村农民在深翻土地时,发现有古代器物。
1959年,经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水考古队现场调查,确认为古人类遗址。
1960年,李家村遗址发掘探方位于排洪沟的东西两岸。
1961年,李家村遗址发掘集中在排洪沟西岸。
1982年,李家村遗址发掘探方位于1961年发掘区紧西边。

遗址特点

李家村遗址先后多次发掘,共开5米×5米的探方50个,4米×5米探方2个,探沟1条、总计发掘面积为1310平方米。在排洪沟的东西两岸,共开5米×5米探方25个(东岸12个,西岸13个),探沟1条,发掘面积645平方米,出土灰坑25个,柱洞1个,会棺葬3座以及陶器79件,石器27件。在排洪沟西岸,共开5米×5米探方18个,4米×5米探方2个,发掘面积490平方米。出土房子残迹1处,陶窑1座、墓葬1座、灰坑15个以及陶器44件,石器44件。在排洪沟西岸紧西边,共开5米×5米的探方7个,发掘面积175平方米,只发现灰坑1个以及陶器16件,石器192件。
李家村遗址的文化层堆积1米左右,可分为3层:第1层农耕土,黄灰色,土质疏松,厚0.10—0.20米。发现近代砖块、瓦片、瓷片、铁钉及少量老宫台文化李家村类型遗物;第2层扰乱层,黄褐色,土质稍硬,厚0.20—0.42米。出土有汉代陶片、朱代瓷片及少量龙山文化陶片和两座龙山文化的棺葬,还有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的遗物。
从李家村遗址所发掘的器物以及炭灰取样化验鉴定,考古学家认为该遗址距今7000年以上,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属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

文物遗存

李家村遗址出土文物大致分两类;一为石器类,其特征以磨制为主,打制次之,磨制的器物有石斧、石锛、石铲、砥砺器(即磨刀石)等,打制的石器主要是刮削器。另一类为陶器,有陶罐、陶鼎、陶碗、陶盂及陶锉等,其中以圈足碗、三足器、平底钵以及扁平磨光双弧刃石铲等,最具有新石器时代文物的代表性。陶器内黑外红,以夹砂灰白陶为主,亦有泥质深灰陶、夹砂红陶等,其制作工艺原始,造型简单,均系素陶,器物壁薄,火候也较低。陶器上的饰纹,多为线纹、绳纹或锯齿状。此外,还发掘出墓葬区一处,瓮罐葬两个,房屋遗址一处,柱洞数个。屋为园形,门向南开,屋后背水,室内地面夯烧坚固,房中有烧陶之窑迹,室外有残陶窑坑和灰坑,并有鹿角、兽骨等。
李家村遗址出土的文物

研究价值

以西乡县李家村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的发现,丰富了汉水流域上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李家村遗址是中国考古学界发现的第一个前仰韶文化早期文化遗址,其文化内涵为认识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提供了一个重要标尺。从而被作为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标志。李家村类型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的发现,更重要的在于它填补了这一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空白,并且被证实是联结其周边古人类文化的纽带,是汉水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序列的缩影,从而被考古学家夏鼐先生称之为“是探索仰韶文化前身的一个较可靠的新线索”;陕西省考古专家魏京武认为“是联系黄河、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早期文化的纽带”。西乡李家村类型的文化遗存的发现,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前仰韶文化早期文化的研究,对汉水流域新石器时代考古学以及古文化史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保护措施

1985年4月25日,李家村遗址被西乡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西乡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0年8月,李家村遗址被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汉中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3年9月24日,李家村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25日,李家村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家村遗址的保护范围为东至五丰渠以东250米,西至五丰渠以西250米,南至旧城峡公路,北至牧马河南岸。建控地带由保护范围向四周外延20米。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李家村遗址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城南街道和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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