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创作 · 2024-08-28 17:10

院线分布

发展历程

2004年3月7日,第一家万达影城在天津盛大开业,为万达院线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4张)

2005年1月20日,批准成立万达院线。

2006年8月18日,万达院线第一家非万达商业地产项目的银川东方红广场店开业。

2006年12月28日,北京CBD万达广场店隆重开业,万达院线迎来了自己的第100块银幕。

2007年4月,万达院线首次在大连华府万达广场举办岗位技能大赛。

2007年5月,亚洲第一块IMAX巨幕,在东莞华南MALL店徐徐升起。

2007年10月,万达院线总部由大连搬迁至北京。

2008年1月9日,北京天通苑龙德广场店开业,万达院线银幕总数突破200块。

2008年,万达院线独家承办了迎接奥运圣火的“圣火相传·电影随映”活动,在万达影城开展奥运体育电影展映活动。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灾难发生的第一时间,万达院线向灾区人民捐款100万元。

2009年1月,北京石景山万达广场店开业,万达院线银幕总数突破300块。

2009年7月,万达院线影城总数达到50家,400块银幕,占全国15%票房份额。

2009年12月,在东莞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万达院线成为理事单位。

2010年9月8日,万达院线年度累计票房突破10亿元大关,成为中国首条年票房突破10亿元的院线。

2010年12月31日,万达院线总数71家,银幕达到共600块,成为亚洲排名第一的院线。

2011年3月24日,万达院线与IMAX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全球排名第2的IMAX营运商。

2011年12月16日,万达院线在天津、武汉安装万达院线自有银幕XLAND。

2012年10月13日,万达院线旗下第100家影城—郑州万达影城二七店正式开幕。

2012年11月,万达院线年度累计票房突破20亿大关,成为中国第一条年度票房突破20亿元的院线。

2012年12月13日,万达院线两度荣获国际年度院线大奖。

2012年12月23日,万达院线第115家影城、1000块银幕落成。已建成开业67块IMAX银幕,占据中国IMAX银幕总数的70%,万达成为中国第一条年度票房突破20亿元的院线。

2018年2月5日,万达集团公告,与万达集团在北京签订战略投资协议,阿里巴巴、文投控股以每股51.96元收购万达集团持有的万达电影12.77%的股份。其中阿里巴巴出资46.8亿元、文投控股出资31.2亿元,分别成为万达电影第二、第三大股东,万达集团仍为万达电影控股股东,持有48.09%的股份。

2018年4月2日,万达电影宣布其股东万达投资同意向阿里巴巴的投资部门出售9000万股股票,售价为每股51.96元,约合8.27美元。

2018年6月25日晚,万达电影发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向万达投资等2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万达影视96.83%股权,交易作价116.19亿元。

2020年7月18日,万达电影官方发表声明,万达电影将在严格遵守各项国家防疫安全规定的基础之上,组织低风险地区的于7月20日有序恢复营业,确保影城防疫工作常态化,全力营造安全的观影环境

2022年4月,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多个“万茶”商标,国际分类包括啤酒饮料、方便食品、厨房洁具等,目前商标状态均为等待实质审查。万茶是万达电影在旗下影城推出的自有品牌茶饮,包括独立店及与costa咖啡的融合店两种形式。

2022年10月,据界面新闻报道,宣布与万达电影签署协议。IMAX将在中国核心城市的多厅影院增建6个新IMAX系统,万达电影将升级3个已存在的IMAX系统,并将其迁移至新建多厅影院。

2023年4月6日,万达电影公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本次质押数量为193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27%,质权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用途为融资担保。

2023年7月10日,陆丽丽与万达电影控股股东万达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1.8亿股股份,交易完成后,凭借着8.26%的持股比例,陆丽丽成为万达电影的第二大股东。12月6日,深交所公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拟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达电影,证券代码:002739)于2023年12月6日开市起临时停牌。2023年12月12日,万达文化集团、北京珩润及王健林与儒意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分别将其持有的万达投资20%、29.8%和1.2%股权(合计持有万达投资51%股权)转让予儒意投资,转让价款共计21.55亿元。本协议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立即生效。

2024年4月17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根据该公告,万达电影正式易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柯利明先生。

2024年6月12日消息,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企业地址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2幢平房101号CN区”。

管理团队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裁:陈曦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裁:陈曦(艺名“”)

非独立董事:龚峤

非独立董事:龚峤

市场规模

2013年,万达院线票房31.6亿元,市场份额约15%,领先第二名院线票房达13亿元。

万达院线观影人次7775万,观影人次在全国院线中排名第一。

万达院线平均单银幕产出255万元,是全国总平均2.8倍。

37家万达影城票房排名进入全国前100强;60家万达影城票房收入进入全国前200强。

2013年1月,万达院线新增推出了《万达电影》杂志的iPad版本,成为首家出品电子杂志的院线,极大拓展了影院的创新服务。

2013年4月12日,万达院线携手湖南卫视同步直播电视节目《我是歌手》总决赛,首次将影院与电视平台相结合,开创影院娱乐营销新模式。

2013年4月,万达电影网票务销售成功破亿,已成为中国最大电影票务网站。

2013年6月20日,万达院线成功于长白山组织2013全国电影院线研讨会。

2013年9月,万达院线荣获“文化产业电子商务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2013年12月31日,万达院线荣获第五届理事。

2014年3月23日-26日,万达院线联合AMC首次亮相“世界电影博览会”。

2014年3月24日,万达院线与RealD续约,安装780套RealD3D系统。

2014年4月9日,万达院线携手与国际足联()举办“FIFA世界杯环球之旅”。

2014年4月27日,万达影城独家承办《》首映礼。

2014年9月12日,万达院线第一百块银幕在东莞落成

2014年10月11日,万达院线、以及在北京万达影城CBD店举办了《》项目三方合作签约仪式。

2014年10月16日,根据网站预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不超过6000万股,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0亿元,拟于上市。

2014年11月28日晚,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审核获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这意味万达院线扫清了年底前上市的重大障碍。

2015年1月22日,万达院线正式登陆A股市场(深交所中小板002739),成为中国院线第一股。

2015年6月4日,万达要买澳洲第二大院线,停牌20多天公布重组进展。据介绍,公司董事会已经同意收购院线运营商Hoyts集团100%的股权,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资料显示,Hoyts是澳大利亚第二大影院运营商,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经营43座电影院400多个放映厅,每年服务的观众人数达200万人。2014年底,大连一方集团创始人孙喜双旗下投资公司从一家私募公司手中买下Hoyts集团。当时Hoyts首席执行官达米安·基奥就在声明中指出,对新投资方的投资及公司未来发展感到十分期待。

2015年6月4日,万达院线5月实现票房收入4.5亿元,同比增长42.0%,观影人次1011万人次,同比增长28.3%。2015年前5个月,公司累计票房收入24亿元,同比增长54.2%,观影人次5483万人次,同比增长45.3%。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拥有已开业影院187家,1657块银幕。

2023年万达电影国内影院实现票房75.6亿元(不含服务费),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96.4%;观影人次1.86亿,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92.7%,累计市场份额16.7%,其中直营影院市场份额较2019年增长两个百分点,单银幕产出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5倍。公司下属澳洲院线2023年实现票房收入14.01亿元,同比增长13%,观影人次1615万,同比增长5.5%。

2024年4月29日,万达电影(002739.SZ)披露年报,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6.2亿元,同比增长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亿元,实现扭亏为盈的华丽转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51.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3亿元。

2024年4月29日,万达电影(002739)披露一季报,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21亿元,同比增长1.7%;净利润3.26亿元,同比增长3.25%;基本每股收益0.15元。

企业荣誉

2019年11月15日,“2019北京民营企业百强”发布,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25位。

企业事件

2022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行政处罚,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2022年2月10日至15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电影)向某网购平台发布广告,宣传“29.9元观影权益券、5元爆米花权益券;一键领取”等。其中包含“29.9元起观影权益券*3(有效期15天)”,并附《活动规则》等说明。但消费者在万达电影手机APP上使用上述“观影权益券”购买电影票时发现,“观影权益券”和其它“优惠券”混用;在购买部分电影票时,使用“观影权益券”(“优惠券”)购票比直接购票的费用还高。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万达电影在相关广告和说明中没有将“观影权益券”的使用解释清楚明白。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万达电影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依据相关规定,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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