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山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3

地名由来:取于华林山,“日照光华、林木并茂”之意。

2020年8月,华林山镇荣获第十一届“江西魅力乡镇十强”殊荣。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华林山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7年7月,华林山镇荣获第八届“江西魅力乡镇十强”殊荣。

2016年1月,华林山镇入选第三批美丽宜居小镇示范名单。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华林山镇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华林山镇位于高安西北角,为华林山镇、华林山风景名胜区、华林山垦殖场、华林山林场四合一单位。距离高安市区50公里,是全国AAA级风景名胜区,距南昌市区110公里。全镇总面积137.7平方公里,总人口2.1万,辖东溪、艮山、半岭、柏树、茶溪、朱家、富楼、李口、陈家、苏家、费家11个村委会和下观街居委会,121个村民小组。境内交通方便,东西南北分别有昌九、昌赣、武吉、昌铜四条高速公路相邻;为低山丘陵山林盆地地区,平均海拔223米,年平均降雨量1760mm,全年日照1980小时,适宜众多的动植物生长。环境优美,境内及周边乡镇均无任何污染影响,空气中氧离子含量为8万个/立方厘米,森林覆盖率达86%。

境内资源丰富:1、自然资源:天然氧吧、华林寨、丫口石、八百洞天;2、人文资源:文人故里-邦祖籍地、2009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华林造纸作坊遗址、艮山千年古村、桂岩书院等;3、特色资源:农产品、“云门雪绿”茶叶、糖醋姜、脚板薯、黄连麻糍等。

2018年,完成财政税收7487万元,同比增长17.02%,其中工业企业税收3268万元,同比增长17.68%,汽运产业税收4219万元,同比增长16.51%,完成税收500万以上企业5个,完成税收上千万企业2个。旅游发展再获佳绩,今年先后获得“江西避暑旅游目的地”、“江西省旅游风情小镇”两项荣誉。

历史沿革:

1949年前属三区凤市乡。

1949年属三区,有凤市、前进、八一、火石4个乡;后属十三区,辖有华林、高峰2个乡。

1955年6月行政区划改革,八一乡易名洪城乡(后与凤市乡合并为凤市乡)、前进乡易名为张坊乡、火石乡易名为丁坊乡属村前区,华林乡、高峰乡合并为华林乡属伍桥区。

1957年12月在下观组建“国营华林林牧农综合垦殖场”。

1958年6月,撤区、公、所建制,将丁坊、张坊、凤市、华林4个乡合并为凤市乡。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凤市乡改为华林公社。

1958年10月,与“国营华林林牧农综合垦殖场”政场合一,组建国营华林垦殖场。

1984年3月,华林公社改为华林乡,与华林垦殖场仍为场乡合一,因星子县已有华林乡,故更名为华林山乡,华林垦殖场改为华林山垦殖场。

2001年12月,华林山乡改为华林山镇。

2003年9月,华林山镇撤销,保留了华林山垦殖场。

2005年5月,成立高安市华林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保留华林山垦殖场,并归口华林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2008年4月增设华林山林场,2011年10月经省林业厅批准为省管国有林场,与管委会、垦殖场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

2013年9月,成立华林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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